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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直击!广州南沙天后宫

    广州南沙天后宫坐落于南沙大角山东麓,毗邻珠江入海口,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妈祖庙。始建于明代,1994年重建,主体建筑依山而建,气势恢宏,融合了北京故宫与南京中山陵的建筑风格。宫内供奉海上女神妈祖,高14.5米的妈祖石像矗立山顶,俯瞰伶仃洋。景区集宗教文化、岭南园林、海滨风光于一体,是祈福观光的文化地标。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1075354front2_1_3381671_nnObLP38xItn9R2if3YRoTpn4ZH3_with_logo.mp4?200[/qf_video]
  • 视频直击!广州南沙妈祖诞纪念活动

    妈祖,中国东南沿海及东南亚华人信仰的海神,尊为“天后”。原名林默,北宋福建莆田人,生前救助渔民、护航济难,逝后受历代褒封,信众广泛,相关习俗被列为世界非遗。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1075041front2_1_3381671_nuKBIrqLO-z54r-VWsHtpSt3C7g9_with_logo.mp4?992[/qf_video]
  • 茂名佬游嘉兴沈均儒纪念馆、范蠡湖、血印禅寺及三塔

    本帖最后由 老残牛 于 2025-4-27 10:47 编辑 游完南湖景区,从搅秀园出来,过了横跨环城河上的紫阳桥,到了环城南路紫阳街路口。沿城南路个往西走,一路上有景点沈均儒纪念馆、范蠡湖、血印禅寺及三塔。还有岳王祠,岳王祠已发过,不再重发。 紫阳桥是一座仿古五孔拱桥,横跨在环城河上。该桥实行人车通行,车道为单向通行。桥宽11.6米,主桥长57米,桥北端与紫阳街相连,桥南跨环城河后进入下沉式转盘,然后穿过铁路桥洞到鸳湖路。 嘉兴沈钧儒纪念馆 13沈钧儒纪念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城南,是为纪念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杰出的民主战士沈钧儒先生而建,设在沈钧儒故居内。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他从一个科举出身的进士成为一个坚强的民主主义者,进而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和杰出的党外共产主义战士。新中国成立后,沈钧儒历任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等职,是我国德高望重的老一辈国家领导人之一。沈钧儒故居建于清代晚期,具有太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两种传统建筑文化的特征,粉墙黛瓦,古朴典雅,有一定的历史和艺术价值,是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缅怀沈钧儒先生伟大光辉的一生,弘扬其爱国精神和崇高品格,激励嘉兴南湖儿女的爱党爱国热情,教育后人,嘉兴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修复后的沈钧儒故居作为纪念馆对外免费开放。江泽民同志为纪念馆亲笔题写馆名,时任政协主席的李瑞环同志为故居题写匾额,几十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为纪念馆题字,全国各地几百位书画家挥毫泼墨,向纪念馆捐赠佳作。1998年6月11日,在纪念沈钧儒先生逝世35周年之际,沈钧儒纪念馆在嘉兴隆重开馆。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美丽的嘉兴南湖之畔又多了一个面向全国的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于沈钧儒纪念馆依托沈钧儒故居而建,因此纪念馆的一切功能设施按故居建筑布局而展开。故居前厅为沈钧儒先生铜像瞻仰大厅,两壁陈列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纪念馆的题字;故居后楼为纪念馆主陈列展厅,主陈列《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沈钧儒》以大量翔实、生动的实物图片史料,真切地展示沈钧儒先生一生史迹,反映沈钧儒先生为祖国的独立、民主、和平、自由,不懈追求真理,矢志不移奋斗整整一生的光辉历程,讴歌沈钧儒先生彪炳青史的丰功伟绩。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环城南路556号 沈钧儒纪念馆位于嘉兴市城南,是为纪念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杰出的民主战士沈钧儒先生而建。沈钧儒纪念馆在沈钧儒故居原址修缮建成,经过多次改造完善,现故居建筑面积达12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2100平方米。1998年6月,沈钧儒故居正式以纪念馆为名免费对外开放。2011年,沈钧儒纪念馆被命名为浙江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故居建于清代晚期,粉墙黛瓦,古朴典雅,现存大厅、吉门和堂楼。坐北朝南。大厅三间,通面宽13.7米,通进深11.3米;堂楼五间,通面宽23米,通进深10米。设立了瞻仰大厅、展览大厅,还有一处“与石居”。于1998年修缮并对外开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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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一假期从广州到茂名,跑国道还是高速省钱?

    五一假期从广州到茂名,跑国道还是高速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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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三甲医院数量开始赶上广州,质量上还是有差距的。

    深圳,这座现代化的经济特区城市,在医疗资源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近年来,深圳的三甲医院数量开始迅速增长,逐渐接近广州的水平。三甲医院,作为中国医院等级中的最高等级,代表着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深圳的医疗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投入巨大,引进了大量先进的医疗设备,如MRI、CT扫描仪和高精度手术机器人等,这些都极大地提升了医院的诊疗能力。 然而,尽管在数量上深圳的三甲医院正在迎头赶上,但在质量上,深圳与广州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广州作为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其医疗体系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和科研人员。例如,广州的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等,都是全国知名的医疗机构,它们在多个医学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并且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深圳虽然起步较晚,但正通过各种措施努力缩小与广州的差距。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医疗科研的投入,鼓励医院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行交流合作。此外,深圳还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医疗人才,通过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发展平台,使得许多资深医生和科研人员选择在深圳落户。例如,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等,都吸引了众多高水平的医疗团队。 在服务质量方面,深圳的三甲医院也在不断提升。医院内部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待时间,并且加强了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同时,深圳的医院还注重患者体验,通过建立患者服务中心、提供多语种服务等措施,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尽管如此,深圳的三甲医院在某些专业领域和科研深度上,与广州的顶级医院相比,仍需进一步加强。例如,在一些罕见病和复杂病症的治疗上,广州的医院可能拥有更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更成熟的治疗方案。此外,广州的医院在国际医学交流和合作方面也更为频繁,这有助于提升其医疗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综上所述,深圳的三甲医院在数量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正在逐步缩小与广州的差距。但在质量上,深圳仍需持续努力,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能力、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期在不久的将来,深圳的三甲医院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也能与广州并驾齐驱。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0222039front2_1_3254912_nh61df3-8GzAOSpggmG10frNX_PX_with_logo.mp4?610[/qf_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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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商与信宜市市长面对面协商座谈

    4月14日下午,信宜市2025年度信商·市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举行,政府倾听企业心声,大家就如何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交流。市长李龙飞出席,市政协主席郑茂杰主持座谈会。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刘佩盛通报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微企业,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的调研报告》。水口镇、丁堡镇、池洞镇汇报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广东宏芯睿展有限公司、信宜市北界镇天宏利五金制造厂、茂名正发电子厂、信宜市美宏工艺制造有限公司、信宜市中茂核业食用农产品经营部等企业代表作发言。听了大家的汇报和发言后,李龙飞作讲话。他要求市发改、科工、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有关单位,要对座谈会上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当好“企业服务官”,主动对接诉求,深入企业调研,加强沟通协商和跟踪问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畅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的渠道,互相理解、互相配合,携手协作,共同营造“亲”“清”政商环境。李龙飞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当好企业发展最坚强的后盾、最温暖的港湾,设身处地帮企业解难题促发展,为民营经济、广大信商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广阔空间。一是全力抓产业、促转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巢引凤”;二是全力创品质、提能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城聚人”;三是全力抓落实、强保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林海森、江立颖、黎浒、苏建武、李戈、梁福权、罗魏冰、张靖等领导出席。信宜发布编辑部记者:文治平 黄柯编辑:李金铭责编:黄明辉审核:王锦鹏————◇◇◇ 信宜发布编辑部 ◇◇◇————【图文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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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直击!广州陈家祠

    广州陈家祠(陈氏书院)建于清光绪年间,为岭南传统宗祠建筑典范。以"三雕两塑"(木雕、石雕、砖雕、陶塑、灰塑)闻名,装饰精美绝伦。现为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一级博物馆,4A级景区,展现广府建筑艺术巅峰。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0220244front2_1_3381671_nmUtjocaujVqiWGJ4mYSXAH6FvC1_with_logo.mp4?205[/qf_video]
  • 省级先进公示!信宜的TA们榜上有名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0220104front1_1_3286669_FpqEwLCvPwzoofalaIipL4C9KTyT.MP4?647[/qf_video]近日,省委、省政府对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予以公示共确定360名劳动模范、40名先进工作者和100个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360名劳动模范、40名先进工作者和100个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广东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19日联系电话:020-83871419;传真:020-83847170电子邮箱:szgh_jjgzb@gd.gov.cn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省总工会)邮政编码:510110广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4月15日其中,茂名共有17名个人4个集体入选信宜有1名个人1个集体入选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劳动模范(16名)冯碧群(女) 茂名外联石化有限公司华鹏汽车运输车队经理柯达浩 茂名联塑建材有限公司机电工程师张恒通 广东绿杨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蛋鸡一线养殖技术员陈小龙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综合维护优化中心、设备现场维护高级技术主管董军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烯烃部三横班裂解区班长张新尊 信宜市池洞镇排田村村民陈雄伟 茂名市环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量员杨   湖 广东橘洲饼业有限公司厂长彭子玲(女) 化州市新安镇新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   祥 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总经理陈   桓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肇庆车务段茂名站站长、党总支副书记李清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谢   韶(女) 茂名市气象局预报服务首席气象专家宣飞云 茂名市福华小学党总支书记郑   杰 广东省茂名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生产部部长陈兴文 广东农垦水丰农场有限公司荔枝基地负责人先进工作者(1名)仝传龙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科(特种灾害救援科)科长先进集体(4个)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高州供电局根子供电所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农产品检测部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果乡集团有限公司  为TA们点赞!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完整名单信宜发布编辑部来源:茂名发布 广东省总工会编辑:信宜发布编辑部责编:黄明辉审核:王锦鹏————◇◇◇ 信宜发布编辑部 ◇◇◇————【图文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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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直击!广州北京路

    广州北京路是千年商都核心,宋代至今的步行街,集历史与现代于一体,骑楼林立,汇聚老字号商铺与时尚品牌,美食云集,岭南文化浓厚,游客必游之地。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420215617front2_1_3381671_nowz1cG43QVMN_0JkKCwCMFTcyj0_with_logo.mp4?162[/qf_video]
  • 一个违法违规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却被二审法官认定为真实有效的

    大家好,我是茂南区镇盛镇环江村一组村民,我叫古启亮。我要反映的是在我和原荷榭井头山村村民李某华的土地纠纷案中,一个未经我村集体2/3人同意等民主议程和村长签办的一个错误百出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居然在茂名市中级法院被法官邹某球(审判长)、某茹 和万某凤(审判员)案号:(2024)粤09民终4281号中被改判成是真实签署有效的了。为了简单说明下事情经过,我用时间线来标明下。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时间线 1983年全村分田到户,由于当历史问题全村都是没有《土地承包合同》的都是口头约定,俗叫村规民约吧 [*]1988年:李某华全家户籍迁出环江村一组,在井头山村分田建房;并在至今都没有回村居住过。 [*]1992年:我环江村一组由村长带头组织收回迁出人员土地,其中李某华的这块争议地重新分配至我家,持续耕种至今; [*]2017年:李某华违规办理争议土地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 [*]2022年:茂南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裁决土地承包权归我所有(茂南农仲案[2022]第007号); [*]2024年:茂南区法院一审驳回李某华诉讼请求(粤0902民初1794号); [*]2025年1月:茂名中院二审改判(粤09民终4281号),撤销一审判决,土地判归李某华。 来我发图片大家看下李某华所持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上图片中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错误百出,不但违法还违规。其表现如下:1 《合同》是(家庭承包方式)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方(即是持证人)必须是本村集体成员。而李X华17年乃是荷榭井头山村户口,非我环江村一组户口。是没具有我村土地承包资格条件的。2 《土地合同》没有负责人签名,电话等。更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更是填的是李某华的身份证号码,且我村2017年村长更开证明证明了他在2017年期间根本没有见过李某华家庭的确权资料也没有为其办理过合同等。3 最重要的一点《土地承包合同》是没有经过我环江村一组2/3村民同意的民主议程的。这点很重要!所有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经过本村的民主议程才合法合规。以下是村长及村民为我证明的各个证明 2022年12月份我申请的茂名市茂南区农业仲裁委员会仲裁,2024年1月26日 茂名市茂南区农业仲裁委员出了 茂南农仲案【2022】第007号裁决书。如图是农业仲裁书 经茂南区农业仲裁委员会查实:1争议土地确实是村1992年分配于我家,由我家耕种至2021年有实际耕种超20年起。2 李某华的都是无办理底册,无公示资料,无办理资料的。其《土地承包合同》无我村负责人签名及李某华17年户口不在我环江村一组不具有我环江村社会资格。且李某华在荷榭井头山有土地及建了房。并认定李某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是无效的。3、李某华所提供的自留地证明大部份是其它组村民不能证明我村集体意见。将该争议土地承包权确认归于我。后李某华在2月分不服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茂南区人法院的镇盛法庭5月29日开庭审理中我地三方(李某,我,村长)到场开庭审理后,茂南区人法院的镇盛法庭2024年9月2日作(2024)粤0902民初1794号判决,判决书法官根据双方证据及作为第三人(即是我村长)的证词及茂南区农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等认定李某华 1、不具有我村集体成员资格。2、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编号等多处不符及我村长不认可其真实性判定其无效。驳回李某华的请求,依法将争议土地承包权证归我。以下是一审的判决书:在一审后李某华不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在2024年12月10日在中院开庭审理,不过不是正常的合议庭审理,只是询问庭的不像一审时有三个法官一起审理的。二审只有一个邹某球法官和书记员开庭询问。我也不知道询问庭合不合法。但我觉得是不公平的。因为判决书后面是三个法官名的。只有一个法官询问我,而且所提出的问题怎能确定是其它另外二个法官所一定要问的问题呢?我在2025年2月14日收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4)粤09民终4281号判决书,我在收到判决书发现许有很不解的问题?一、就是证据的采信问题 。(1)我方所提交的证据在二审中法官都未采信(包括17年原村长证明及我环江村一组村民所签名为我证实村1992年调整分田及李某华的合同和地证未经村民民主议程所办的)这些证明全都是本案的关键点 。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着:再查明古启亮在一审中所提交的证据没有提供原件核对。可事实上我在一审开庭后的第二天2024年5月31号就带齐证据原件去一审法庭给核对了,也有当时核对的笔录。而且核对的笔录就在一审的档案中!我于2025年4月7号去茂南区人民法院调出来看了,以下图片是当时笔录可证明我证提据原件在一审已经核对的笔录明明就在档案中,那二审三个法官都为什么没有看到?为什么审查档案这么不严紧?更令人不解的是除我提交的原17年村长的证明和我村集体村民为我证明的证据不被采信,还有茂南区农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和第三被告:我环江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即村长)在一审二审中的证明和和证词也未有二审的判决书中有提及过。连不采信或为什么不采信的理由也不给一个。(2)对于李某华所伪制的《合同》和违法所办的《地证》二审法官在判决书却给以认定为合法且有效力。二审法官在(2024)粤09民终4281号判决书中的第16页如图的第三、四‘五行中认定了李某华所提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真实签署的和《土地经营权证》系人民政府真实核发的。有较强的证明力。然后再往下列了的合同和地证的不一致地方以瑕疵为由说不能否定合同的效力等说我方的证据未经原件核对不给与采信。而采信李某华所提供的无经我村集体同意和负责人签办的《土地承包合同》及那个无记录,无档案,无申领资的《土地经营权证》及对方所供的一个有28名人签名但里面是我环江村一组的村民却只有5个的证明。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在这对方对证的环节,作为重要证明人的第三人(即我村长)在一审二审中到庭所说的1992年村里确有收回对方的土地分于我,和否认村集体同李某华签办过合同和地证的到庭证明力不大过李某华所提供无来源的纸质证明及非法证据?土地纠纷案源起于就是李某华手持未经我环江村一组民主议程和村负责人所签办的违法违规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引起的。怎现在这些却成了对方的证明?那以后是不是全国的村民都可以不需经村集体就自已可办《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还有《自留地证明》农业仲裁委员会都到我村真实调查过了,上面几个村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李某华叫签名的。也证实了这几个村民也不能代表我环江村一组全部人的意见,不能直接否认土地是否调整过。 说完证据被不同对待的事。我再说下二审判决书所用的法律错误方面。(1)二审法官在判决书第十四页中引用在2003年实施行的《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条规定说我村不能收回户口迁出的人土地调整。首先二审法官引用2003年才实施的《土地承包法》去批判我环江村1992年将户口外迁的村民土地收回调整比未有土地的村民是不合法的,违反了时效性的法规。1992年的已经生效的土地方面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而其中的第八条明确规定属于各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土地由各村经营和管理。结合实际中我茂名很多村中由村集体自治管理土地的,很多村中都没有签到纸质的土地合同的。都是由村民小组组织自己村民开会分发或调整土地的。如果我环江村一组的这种行为不合法,那么茂名的某它村以前的同样行为是否也一样不合法?其它村的村集体调整收回的土地是否一样要还给第一次分到田的村民? 一九九〇年五月十六日《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社区经济组织必须搞好土地管理:(四)保护土地资源,对合同期内搞掠夺性生产或丢荒土地的承包户,责令其赔偿损失或复耕,并按合同规定完成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对拒不复耕者及时收回其丢荒地另行处理,对“农转非”人员及丧失生产经营能力者所承包的主地,及时调整给他人承包经营:及 第十七条 凡户籍在当地社区范围内,年满十六周岁的农民,承认社章并承担相应义务者,经社委会同意,均可以成为户籍所在地经济合作社(或经济联合社)的社员。户口迁出者,除社章另有规定外,其社员资格随之取消;其权利、义务在办理终止承包合同、清理债权债务等有关手续后,亦同时终止。根据以法规及结合当时大环境下的生产政策村集体收回李某华的全家已迁出户口的土地合法合理。按1990年省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户口迁出者,除社章另有规定外,其社员资格随之取消;其权利、义务在办理终止承包合同、清理债权债务等有关手续后,亦同时终止。李某华全家户口在迁出我环江村一组其环江村一组村集体成员资格就没有了(2)是引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第十一条,说李某华且有我环江村一组集体成资格更是引用了未经生效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2025年5月1日才正式施行。用它来为李某华确定2017年且有我环江村一组的成员资格去认定李某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符合《土地承包法》中的第十五条,承包方须是村集体成员。二审已违反了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准则了。再说下在2024年12月25日上午十点多邹某球法官到我环江村一组实地调查时的一些行为令我费解。(1)法官到村后我当时多次要求法官去看下李某华在我村的房子,因为李某华的儿子在二审时说李某华经常回我环江村一组居住符合村集体成员资格。我同邹某球法官讲李某华的仔说假话的,李某华自1987年全家迁去荷榭后都再没回过我村居住,其在我村的房子无窗无门无电根本住不了人不信可以去看下,邹法官拒绝了。然后邹法官同村长去看争议土地时,我村村长古某寿也多次说我村的确在1992年收回村里户口已不在村里的家庭的土地包括自留地来重新调整比其它未有土地的人不单单李某华一家。李某华的这块地村里1992年收回调整比启亮了。你不信的话可以像农业局的人那样我叫村民来比你个个问。邹法官一样拒绝了。包括在最后大家去村委会签笔录时我村另一村民古某任想入会议室同法官反映村里确有1992年收回土地包括自留地的事,又被邹法官拒绝了。 可到2025年2月14日收到茂名中级法院的(2024)粤09民终4281号判决书,判决书中在证据方面二审法官在第十六页中采信李某华的违法违规《合同》和《地证》却说我证据不足,说大部份证人证主也不作证。那我想问下法官你去村调查时为什么接受村民到场调查?以下是二审判决书部分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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