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到访本站,下载茂名在线APP,茂名消息快人一步”
关闭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0668-2200510

    电子邮件

    1513164300@qq.com
  • 茂名在线APP

    随时掌握茂名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茂名在线微信公众号

茂名今日要闻
全部精选报道ALL SELECTED NEWS 更多>
  • 一份穿越时空的“法治答卷”:高州市司法局的公文“科幻剧”

    高州市司法局连自己文号年份都写错的文书,讽刺的是正文却在教崔兆云“法律途径”“行政诉讼”,高州市司法局连最基本的公文规范都不遵守,却在堂而皇之地谈“法治”。 如果公文也有“穿越文”,那么高州市司法局近期出品的这一系列作品,无疑可以入围年度“最佳科幻创作奖”。不是因为它想象力有多丰富,而是因为它成功让2025年的文号,在2026年2月10日这一天“复活”了。 一、公文界的“时空错乱”:2025年的文号,2026年的落款 打开高州市司法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文号赫然写着:高司信复〔2025〕17号。翻到落款日期:2026年2月10日。 这不是笔误。这是公文界的“时空折叠”。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发文字号里的年份必须是签发的真实年份——2026年签的文件,文号只能是〔2026〕×号。这是一个连刚入职的科员都不会犯错的常识。 那么问题来了:高州市司法局是如何让2026年签发的文件,成功“穿越”回2025年的? 更精彩的是,同一信访事项的《受理告知书》——高司信告〔2025〕17号,签发于2025年12月16日,清清楚楚承诺“2026年2月13日前答复”。这等于司法局自己出具了一份“时间证人”:证明这份信访事项确凿无疑是在2026年办结的。 那为什么处理意见书不用2026年的文号? 答案简单得像一道小学数学题:用了2026年的文号,超期办结就藏不住了。 于是,一份披着2025年外衣的2026年公文,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炉了。这不是“工作疏忽”,这是系统性造假——用倒填文号的方式,让信访档案在纸面上“按时办结”。 二、这不是“偶发错误”,这是“程序空转”的必然产物 有人说,会不会就是工作人员粗心,填错了年份? 让我们把几份文件并排放: 文件名称 文号 签发日期 备注 受理告知书 高司信告〔2025〕17号 2025.12.16 承诺2026.2.13前答复 处理意见书 高司信复〔2025〕17号 2026.2.10 答复日期 看出来了吗?“告”和“复”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文号序列。2025年发了17份受理告知书,不等于2025年也发了17份处理意见书。2025年12月16日签发受理告知书时,2025年的处理意见书文号早已封存归档,不可能预留一个“17号”给两个月后才写成的答复。 唯一的解释是:2026年2月10日,经办人打开去年的文号登记簿,发现“高司信复〔2025〕17号”还是个空号,于是大笔一挥,填了进去。 他们以为自己填的只是一个文号。 实际上,他们填进去的,是对自己程序违法的最后一份自认。 三、“法治”外衣下的讽刺:用违法的文书,教人走法律途径 如果说文号错误只是技术层面的崩塌,那么这份文书的内容,就是精神层面的荒诞剧。 让我们重温一下这份“穿越”意见书的正文: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你反映的事项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包括不予受理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份连自己文号年份都写错的公文,却在堂而皇之地教信访人“法治精神”“法律途径”“诉讼权利”。 这就好比一个不戴头盔的交警,拦下骑车人教育他“交通安全很重要”;又像一个自己天天迟到的老师,站在讲台上训斥学生“时间观念是成功的基础”。 讽刺的最高境界,不是别人嘲笑你,而是你自己亲手写下了嘲笑自己的剧本。 高州市司法局做到了。 四、这不是“笔误”,这是“违法成本的狂欢” 有人会说:不就是文号写错了吗,至于上纲上线? 让我们换一个视角:如果这是一份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和文号年份不符,这份判决能生效吗?如果这是一份逮捕证,签发日期是2026年,文号却是2025年的,这份逮捕证合法吗? 公文的形式合法性,是实体公正的第一道防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高州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填写文号时,有没有想过:自己正在亲手制造一份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 更可怕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 梳理崔兆云收到的历次答复: · 2025年12月25日,高司信复〔2025〕13号——正常 · 2026年1月30日,高司信复〔2026〕1号——正常 · 2026年2月10日,高司信复〔2025〕17号——穿越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经办人是懂规范的。 他们知道2026年的文件应该用2026年的文号——1月30日那份就是证据。 唯独对这份信访答复,他们选择让时间倒流。 这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不是技术失误,是故意为之。 五、“程序空转”的最高境界:连文号都开始循环利用 长期以来,崔兆云投诉的核心是:高州市司法局在信访办理中存在“程序空转”——每次答复都指向“法律途径”“行政诉讼”,从不正面回应当事人的实体诉求,形成一条永远走不出去的信访闭环。 而现在,这套程序终于空转到连自身都支撑不住了。 当一份公文无法在时间坐标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它就已经在形式上死亡。 而高州市司法局的做法,是给这具尸体穿上2025年的衣服,推到信访人面前,说:“我们按时答复了。” 这不是程序空转,这是程序自爆。 结语:穿越剧可以拍,国家机关公文不行 科幻作品里的时间旅行,是人类对自由意志的终极幻想。 但国家机关公文不需要幻想。它需要的是真实、准确、可追溯。 高州市司法局的这份“穿越公文”,已经不再是一个信访人的个案烦恼。它暴露了一个基层司法机关对公文严肃性的蔑视、对程序正义的敷衍、对信访群众的不屑。 当一份“法治答卷”连自己的日期都填不对,我们还能指望它守护谁的公正? 建议高州市司法局: 1. 立即撤销高司信复〔2025〕17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 向信访人出具规范的2026年文号答复; 3. 启动内部问责,查明倒填文号的具体经办人; 4. 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否则,下一次出现在舆论场上的,就不只是一篇讽刺文章,而是一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信,以及一份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 时间不会倒流,但追责可以。
    1516 6
  • 这个地方经常有小车逆行

    双山七路与双山八路之间,经常存在小车为了个人方便而逆行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关注一下。
  • 茂东片区1套房子有可能顶市民片区3套房子吗,看看AI怎么说

    茂东片区有没有可能哪个楼盘的1套房子能顶市民片区哪个楼盘的3套房子,看看AI怎么说; 欢迎大家也进来讨论讨论! 1、保利朗悦VS石化苑 2、东信公园尚城大平层VS石化苑和绿地
    2727 24
  • 诱导安装山泉水,强制加价割韭菜(电白林头)

    以供应山泉水诱导电白区林头镇赤岭村委群众,每户收取2500元安装费,群众上钩后改用供应电白区下洞镇自来水公司水源,并每立方强制多收0.5元
    5156 17
  • 高州中学附属金石学校要来了,金山,金塘,石鼓学子可以在家门口入读优质高中了吗?

    日前,高州“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及2026年工作任务来了!挑选了大家比较关心的项目,速来了解! 园区“邻里中心”[ 园区“邻里中心”:经过统一规划、集中布局,为一定半径内居民、职工提供“一站式”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高州中学附属金石学校、高州市人民医院金石分院,让园区从单一“生产区”变成多功能“产业社区”。创新园区运营机制,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模式,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 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检测检验等配套。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丰富首发经济、物业家政等服务场景与业态供给。做精文旅经济,加快柏桥荔枝文化产业园、亚盘生态度假谷、荷花“温泉小镇”等项目落地,带旺乡村经济、路衍经济。做强微短剧经济,建设滩底微短剧产业配套服务中心、综合影棚基地和城区微短剧影视产业园,推出更多反映高州特色的精品力作。做大低空经济,加快曹江通用机场建设,拓展“低空+文旅”“低空+物流”等新场景,让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推进器”。 打好新型城镇化“提升战”。抓住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机遇,一体推进新城建设与老城更新。新城要不断出新,高标准建设1.8万亩“未来社区”,抓好“十路十校十公园”[ “十路十校十公园”:“十路”方面,力促迎宾大道、金榜中路建成通车,加快建设岭南大道、笔架南路、国道207穿城段改线、金石大道等骨干道路。“十校”方面,确保丽泽中学、起元小学、高阳小学建成开学,加快建设丁颖中学、南岳中学、潘州中学等学校。“十公园”方面,改造升级文笔岭公园、艮塔公园、小观山公园、佛子岭公园,加快打造中央公园、塘背湿地公园。]建设。老城要提升品质,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更新、建成区排水防涝等工程,改造提升“一河两岸”,串联冼太庙、中山路等历史节点,塑造高凉文化观光带。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市容环境、打击“两违”,建设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挖掘“人工智能+”开放应用场景,让城市更宜居、更韧性、更智慧。
    2225 11
  • 最初的桂林,一定在桂平布山?可能在玉林到阳江

    说文解释岭南的人类史。可乐就是高凉桂林,boom就是潘和布山,茂名是memmer mom 看见饭就开胃,听见开可乐就有快感,扭开瓶子boom一声,就是如释重负,浮想联翩,想吃丰富。 其实可乐与可可的关系是可可是可口可乐,也就是可可是叠词,为什么叫可乐也是拟声词,clear切割或者剥壳声,和boom潘音一样。 boom就是born般若包容被褥巴人,都是出生。boss就是巴山波斯包衣庖羲,即胎盘。 看图说话,就是布。桂林相通高凉,桂林最初在布山boss,也就是贵港桂平,后来分立郁林于布山,后移禺州禺山也就是大容山,我觉得桂林一词来自沿海的高凉勾漏,而不是先秦的布山,只不过秦张冠李戴,为了管辖方便,设立桂林于布山管辖合浦camp和高凉clear地区。 当然茂名不言而喻。就是吃奶的声音。 图一就是涂炭斋。图二的布就是周字。是蚕蛹格子,所以周本字是cheers周密,蚕丝。
    1111 7
  • 2月12日包茂大道扩建工程通车

    据悉,包茂大道扩建工程位于茂名市电白区、高新区,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3.746亿元,全长6.1公里。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20米的下穿隧道、165米的车涧河大桥以及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北起包茂高速终点收费站,南至迎宾大道交叉口,未来将直接串联起包茂高速出口与广湛高铁茂名南站。 包茂大道作为一条集公路运输与城市道路功能于一身的“黄金通道”,此次建成通车不仅解决了高速与高铁之间交通连接的瓶颈,还进一步完善了茂名新城区域的立体交通网络。这为2026年第十七届广东省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同时对推动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龙眼直播
    2023 9
  • 违者处罚!茂名这些区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请注意!

    本帖最后由 我在茂南 于 2026-2-12 14:40 编辑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不少小伙伴关心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相关规定。为守护大家的平安与健康,茂小布整理全市各县区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区域,请大家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一起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茂南区①全区域禁燃的镇街(一丁点儿都不能碰!)露天矿街道、新华街道、河西街道、官渡街道、红旗街道、河东街道、站前街道、城南街道、高山镇、新坡镇、袂花镇、镇盛镇—— 整个辖区内,烟花、孔明灯都禁卖禁放!②部分区域禁燃的镇(看好边界再行动!)鳌头镇:禁燃区边界:良善村——石盘塘村——书屋村——上赖屋村——下赖屋村——关刀岭村——那坡启——岭荡村——旺基坡村——李屋村——塘口村边界范围内。公馆镇:禁燃区边界:马安岭村——三角山村——上坑水库——上岭——陈福地村——艾屋新屋村——禾塘山村——黄膳根村——田鸡岭——佛子岭村——马村——鸡冠化村——山合塘村——旧地屋村——垌心墩村——白银镜村——大坡村——上茂兰地村——西埇村——木头塘村边界范围内。金塘镇:禁燃区边界:葵山村——袁村——下木水——福埠根村——南海塘村——石氹村——堂林村——余屋村——山塘村——桥头村边界范围内。山阁镇:禁燃区边界:新屋村——黄竹山村——田桥村——南坑——禄村——燕子塘村——东风村——石岭水库——高车头——崩红——牛栏坑边界范围内。羊角镇:禁燃区边界:二村仔——厚禄陂——大园——黄塘窿——沙古墩——合山村——田心村——军地——隆尾村——长山村——鲤鱼塘——上竹营——新陂——大田头——谭桥水库——山仔——车油塘——四百租——茶湖村边界范围内。附图:茂南区禁燃区域示意图,新增禁燃区红色标注,原禁燃区紫色标注,大家对照着看更清楚~茂南街坊速看!2026 禁燃新规来咯!这些地方放烟花 = 违规!电白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茂名市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决定》(茂府规[2024]13号)明确规定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不变,优化调整新增区域(详见附图):包茂高速(林头参桥)-沈海高速-迎宾大道(水林路)-那艮村-大塘缺村-塘仔尾村-洋官尾村-边坡村-西陂村-大河村-小河村-草塘村-上大岭脚-占鳌大道-G228国道-旦青路(包括:盐灶村、金村、王村、坑仔村、上坡村、芦村仔、青屋村、渡头村)-青潭尾村路-白庙大堤-港口村-月牙湾-红树湾-西葛沙滩-中国第一滩-晏镜岭-童子湾-山海大道(包括:孟信坡村、井尾村、老里塘村)-635县道-木苏-牛岗客-那珠村道-工业大道-高新大道-西部快线。二、扩大电白区南海、高地、电海、陈村、沙院、七迳、坡心、林头镇(街道)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新增旦场镇、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详见附图):(1)南海、高地、电海、陈村、坡心镇(街道),博贺镇西葛、港口村委会全域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2)沙院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沙村村委会(里铺)-635县道(木南线)-木苏-牛岗客-那珠村道-工业大道-海尾-228国道-智城路-海洋大道-信联-五和-沙村村委会(里铺)。(3)七迳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工业大道-东山(企岭、南川、马潭、垭埇、白石塘村除外)-山岚(上坪洋、中坪洋、下山村除外)-柏坡(田洋仔村除外)-米粮(文豹除外)-田头屋(田头屋、车头、文马仔、腾蛟洋、沟仔边村除外)-张屋-河林-新屋仔-马鹿-尼乔-官屋地-木等-那艮-那增-南山埇-那楼-东山-工业大道。(4)林头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包茂高速(参桥琅角)-沈海高速(东)-迎宾大道(水林路)-车心塘-牛角田-大章班-小章班-新屋仔-弯弓岭-下黄桐-上坡-大坡-牛屎岭-下清湖-大渡头-下山仔-琅角。(5)旦场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G228国道(碧桂园大道路口)-G228国道-旦青路(包括:盐灶村、金村、王村、坑仔村、上坡村、芦村仔、青屋村、渡头村)-青潭尾村路-白庙大堤-滨海公路-碧桂园大道-G228国道(碧桂园大道路口)。(6)博贺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西园村-港口村-芦欢环村路-芦欢那村-龙港大道-出海路-月牙湾-红树湾-西葛沙滩-青福大桥-西园村。三、茂名市电白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电白区消防救援大队及茂名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维护本区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特此通告。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2025年11月25日电白区优化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的通告高州市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孔明灯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高府规〔2019〕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一步明确高州市2026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相关要求,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支持配合政府有关工作。一、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范围:(一)东至:洛湛铁路山美段东侧500米。(二)南至:塘背水库(含水库区域)、高水公路南侧500米、塘营村西侧新旧207国道交汇点。(三)西至:207国道西侧500米、马屋村、秋林村、碧桂园凤凰城(以上三个区域均包含在内)。(四)北至:通川大道、秧地坡拦河坝北侧200米、洛湛铁路与280省道交汇点东侧500米。具体范围详见高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区域图(附件)。二、在上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销售、燃放孔明灯。三、违反规定在上述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6888059(市应急管理局),6691110(市公安局)。五、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同时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高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25日禁燃禁放区域如下@高州市民,高州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划定信宜市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禁止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化州市关于延长《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暂行)规定》实施有效期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茂名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茂府规〔2021〕13号)规定,经评估,《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暂行)规定》(化府规〔202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化府规〔2021〕3号第一条 为了防止城市环境污染,有效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以下区域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一)东线——旧梅石线志光医院路口往北旧梅石线至茂名监狱路口往东至迎宾大道、迎宾大道往北至国道G207线。茂化路往东方向至旺山村委会路口。(二)南线——梅石线下郭入口往东至志光医院路口。(三)西线——从梅石线下郭入口交接处沿国道G207线至罗江桥、国道G207线上官桥方向省道S284线至2300米。(四)北线——从国道G207线罗江桥往南盛方向至坡积村5路路口、国道G207线丽岗方向省道S285线至世香缘酒家出入口。第三条 以上范围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第四条 市公安部门是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和消防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本规定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市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第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安机关报举,举报电话:110。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原《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暂行)规定》(化府规〔2018〕7号)废止,本规定暂定有效期三年。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区域示意图关于延长《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暂行)规定》实施有效期的通知滨海新区滨海新区电城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茂名海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围墙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在茂名石化公司滨海北山岭油库库区围墙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5公里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博贺镇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西园村-港口村-芦欢环村路-芦欢那村-龙港大道-出海路-月牙湾-红树湾-西葛沙滩-青福大桥-西园村。茂名滨海新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区域示意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也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上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储存、携带、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准销售、燃放孔明灯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民居、林地等地方极易引发火灾。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的益处,做禁放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进绿美茂名生态建设。茂名应急提醒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通过线上渠道销售、购买或参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线索,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投诉电话:12350。也可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举报。转发~大家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来源:茂名发布
    4462 27
  • 广东省最牛车牌粤O开头,广州深圳不限行。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脉络里,悬挂着粤O牌照的车辆始终是一道低调却特殊的风景线。这组以“粤O”开头的车牌,不仅是车辆身份的标识,更是一份承载着城市运转使命的“通行证”。在广州的早高峰里,当无数私家车在限行政策下调整出行计划时,粤O牌照的车辆依旧平稳穿梭于中山大道的车流中;在深圳的滨海大道上,当外地车辆需提前申请通行权限时,挂着粤O牌照的车子已悄然融入这座创新之都的快节奏。它无需在限行日历上标记日期,也不必为早晚高峰的时间节点担忧,仿佛是城市交通规则里的“特殊参与者”,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城市的日常运转。这种不受限行约束的特性,并非特权的彰显,而是城市功能持续运行的必要保障——从紧急事务的及时处理到公共服务的高效衔接,粤O牌照的车辆始终以“随时待命”的姿态,成为连接城市各个角落的隐形纽带。它像一位沉默的守护者,在车水马龙中保持着独有的从容,用无声的行动诠释着“责任”二字的重量,也让人们在不经意间感受到城市秩序背后那份默默的支撑。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60212134017front2_1_3254912_FlVmQhQbYl4bKdAxIfuCsVNb3UK1_with_logo.mp4?738[/qf_video]
    1111 0
7*24新贴
茂名在线-工商银行
广告
阅读排行榜
  • 日榜
  • 周榜
  • 月榜
茂名在线-烟草局
广告
茂名在线-邮政
广告
立足本地,依托茂名在线网站及移动端、公众号等多样化平台,及品牌化融媒体矩阵,整合自身和所需要的本地资源,建立“基于城市展开的同城生活消费服务的线社区平台”,汇聚家居建材、房产、汽车、金融理财、招聘、同城信息等行业更优质的本地生活消费资讯及功能性服务,实现细分场景下用户的消费需求与同城商户的精准链接。
客服电话:0668-2200999
关注我们
  • 访问移动手机版
  • 官方微信公众号

粤公网安备 44090202000008号 | 经营性ICP许可证号:粤B2-20170724  |  粤ICP备14043358号

商务合作:0668-2200999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68-2200999 18127340214(微信同号) 18929700112(微信同号)

茂名市正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茂名在线

群英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