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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今日要闻
全部精选报道ALL SELECTED NEWS 更多>
  • 茂南区人民医院门前红绿灯,由南往北红灯处,没有停止线?

    如题。(由于开车就不停车拍照了。)希望抓紧完善。
  • 上月河西伤警狂徒自首了,粤K95E18驾驶员被刑拘!

    粤K95E18驾驶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涉嫌在市区拒不配合接检查,开汽车撞伤交警执法人员、撞坏警用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柯某肇于3月8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8年2月9日16时许,柯某肇及家人驾驶一辆墨绿色小汽车(粤K95E18)在油城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由于该车涉嫌去年肇事逃逸被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发现,并指令交警支队一大队河西中队民警、协警进行拦截检查,但该车驾驶员拒不停车接受检查且加速逃跑,致交警3名执勤人员被撞伤,3辆警用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展开调查并锁定嫌疑人,找到肇事车辆。迫于强大压力,3月7日晚,嫌疑人柯某肇(男,29岁,茂南区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柯某肇曾于2008年3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6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当天下午,柯某肇驾驶车牌为粤K95E18小汽车(该车逾期未年审,另有5次违法行为未处理)途经油城路红旗交通岗被交警拦截,由于无证驾驶且涉嫌去年肇事逃逸,柯某肇不配合检查并强行驾车冲卡逃跑。3月8日凌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柯某肇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茂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安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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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德地图更新了,但可惜的是深茂铁路已变成了深湛铁路

    高德地图更新了,但可惜的是深茂铁路已变成了深湛铁路{:56_926:}{:1_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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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有这种人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3月1日晚9时许,一男子神色慌张的来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公安分局泰合警务站,对值班民警称:“我犯罪了,你们把我关了吧……” “不要慌,你是犯了什么事,给我说说。”见该男子语气很是急切,民警耐心询问。 “我刚才在东风一路将路边的一辆小车给划了,我犯事了,快送我进监狱坐牢吧。”听到这话,民警都快懵了,居然有人主动要求坐牢?为了查清事实,民警当即带着这名男子去现场进行了确认。 在东风一路,民警见到了被划坏车身的别克牌深灰色小轿车(如图)。小轿车右侧的车身有数到被划损的痕迹,据男子交代,这是他是用路边小石子划坏的。 民警当即通知了受害车主,并将男子带至沌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该名男子姓鄢,46岁,蔡甸区人,见房价上涨较快,鄢某便打起了“炒房”的主意。去年底,鄢某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买了一套157平米的二手房,总价近160万元,最终吴某东拼西凑买下了这套房子,准备等房价上涨再出手卖掉赚取差价。 可惜,鄢某的如意算盘打得太早了,房价并没有向他预期那样飞涨,但接踵而至的却是为了购房欠下的一屁股债务。据悉,为了买房,鄢某四处借钱,除了银行贷款,他还从亲戚朋友那借了不少钱。眼看债台高筑,根本承受不了每月房贷的鄢某出此下策,妄图通过这样的独特方式来逃避债务,真让人哭笑不得。 最终,鄢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沌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原标题:奇葩!男子故意划坏路边车辆,原因竟是主动求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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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赶上公积金下调前最后一波贷款

    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决定买个二手房,结果听说二手商业贷停止了,本想着公积金不够的话要组合贷,担心新政策前的最高个人30W贷不够,再加上买的二手楼是楼顶,房龄到2018年也基本是20年整了,108平米,55W,还好过年前出了不动产证,在3月1号前几天马上去办贷款,最后批了28W。最后赞一下公积金中心,去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立马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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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大普奔,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达21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实现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建设工作的“百天冲刺”,我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由原来的11家增加到21家,全部完成省下达的上线任务,结算医院由三级拓展到大部分二级医院,全部覆盖我市各县级市、区。截至2018年3月7日,分别办理了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共35983人次,结算总金额分别达386.82万元和92777.05万元,深受参保人好评。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达21家。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8499家定点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市实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由开始的11家增加到21家。分别是茂名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中医院、茂名石化医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茂名市慢性病医院、电白区人民医院、电白区中医院、电白区第二人民医院、电白区妇幼保健院、高州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中医院、高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茂名农垦医院、高州市妇幼保健院、化州市人民医院、化州市中医院、化州市妇幼保健院、信宜市人民医院、信宜市妇幼保健院(详情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si.12333.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时查询,也可拨打12333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满足条件。(一)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四)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备案。参保人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方可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茂名市参保人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2)退休证(非茂名市退休人员须提供);(3)本人异地户口簿或本人(直系亲属)异地居住房屋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4)异地工作、学习证明,如驻外单位的机构设置文件、经营许可证。上述(1)至(4)点资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详情可登陆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http://mmsi.maoming.gov.cn/”进行查询)。对符合转诊条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交《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患者转诊备案表》、诊断证明书或相关检查报告等资料。非茂名市参保人员备案要求请咨询本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出院结算时只需付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社会保障卡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就医和结算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的请向参保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尽快激活。 ——来源:茂名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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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废的车辆该如何处置?@茂名车管所

    本帖最后由 百家姓 于 2018-3-9 00:02 编辑 十几年的的士头工具车,听说可以拿去车管所实行报废处理,还有钱拿,是不是啊?需要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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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市国土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稿,你们怎么看?

    @茂名市国土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8年2月7日在官网主页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公告要求2018年6月前,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妥善处理所辖区域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请问贵局何时能实施具体的处理方案? 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处理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快出台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在所有市、县(市、区)全面落地实施,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不断深入,过去分散登记的弊端集中爆发,造成在分散登记过渡至统一登记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政策性难题,而且量大面广,情形复杂,处理难度大,直接涉及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若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的平稳有序实施,乃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的重要性和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迫切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成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门机构,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范性文件),妥善处理所辖区域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统筹兼顾,分类处理,准确把握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尺度  (一)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且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但没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办理。其中,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 [*]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但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暂缓办理。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应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再凭当事人提交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依法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办理登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从事商品住房开发的,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针对在合法宗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已多次转移并形成清晰交易链条,且相继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但没有同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当事人持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和土地使用证共同申请登记的(若房屋所有权人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已故,由其全部合法继承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受理,在依法公告并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后,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涉及划拨用地转为出让土地用地的,当事人应先按当地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税费后,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四)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的不动产,应在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到位后,凭有关证明文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的行为已发生并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购房人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办理,并按已建成的建筑现状进行重新测绘落宗,附记栏标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须待进一步处理”。对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违法违规情况,所在地人民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在登记后一年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  (五)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造成购房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若土地和房屋权属来源清晰、界址明确,申请登记的房屋在用地、规划报建、竣工验收等文件批准建设的范围内的,可由购房人单方申请,经公告后依法办理首次、转移等不动产登记。  (六)对于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置:若所在宗地为出让性质,当事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完全产权;若所在宗地为划拨性质,当事人应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按出让土地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和土地出让金或价款的缴纳标准,由不动产所在地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七)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进行登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不动产用途。对原批准土地用途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二级类不对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二级类重新确定归属地类进行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截止日期与原土地出让合同保持一致,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不动产权证书“附记”中记载原批准用途。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应及时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登记后一年内,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当事人购买已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土地仍处于抵押状态的,若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办理,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注明土地抵押状况。  (九)对历史形成的违反《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土地等不动产设立抵押融资的,当地政府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分不同情况采取清偿、置换、完善手续等方式妥善处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再行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  (十)对于城乡规划未覆盖的地区,已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但当地乡镇政府须出具经严格审核的不动产建成时位于城乡规划未覆盖地区的证明;对因继承、交换、分家析产等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权利人不一致的,可由村委会提供证明,镇政府出具《调解协议书》,明确房地统一登记的权利主体,作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当地政府应加快推进规划未覆盖地区的城乡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并严格审核申请的不动产在建设时是否属于城乡规划未覆盖的地区。对属于未覆盖的,应补充或修编规划,将其纳入规划区范围;对属于已覆盖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后,再行依法登记。  (十一)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其幢基底涉及跨宗地的房屋,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暂缓受理,由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宗地进行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处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相关审批文件,再行办理。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平稳实施  各地要讲政治、顾大局,从历史发展的长远眼光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在宏观上平稳把控、微观上大胆探索。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海洋、财政、法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依法、规范、便民的要求,共同推动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一)全面完成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移交和管理是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将原有的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原始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完整同步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登记资料的唯一性、统一性、合法性、安全性,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档案规范有效管理。  (二)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现有土地、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信息,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工作,实现网上能查可用。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明确规定,是体现不动产登记工作意义之所在。各地要积极作为,依法履职,根据共享数据的用途,按需共享相应的数据信息。共享双方要制定数据共享办法或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明确数据共享内容、共享方式、数据保密要求、安全保密责任等内容。  (四)健全监督和纠错机制。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发证行为,当地政府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和行政纠错机制,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防止产生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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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高铁站招标成功,这下开工真的是“就快嗲”!

    昨天(3月7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茂名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据公示显示,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功中标! 本来本次招标原计划2月份揭晓,但由于中途调整了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的建设规模,包含了人行社会联系通道,所以推迟到了这个月。 今年1月,市交投集团相关负责人透露,茂名综合客运枢纽计划今年3月开工,年底建成南站房及相关设施,2019年12月全部完工。 茂名至广州的动车预计今年6月底就会建成通车,其在茂名中心城区是通过现在的茂名火车站。 经过省政府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批准,已确定对茂名站进行升级改造。现计划将其建设成为集铁路、公路客运,公交、机场服务,旅客换乘、休息、购物等的综合客运枢纽,我们称为茂名综合客运枢纽。 虽然茂名综合客运枢纽还未动工建设,但项目动工建设的条件已逐步成熟,计划今年3月开工,年底建成南站房及相关设施,2019年12月全部完工。所以,茂名动车站在动车通车前还未能投入使用。 为解决动车通车时,新站房未建好的这个问题,中铁广州铁路局集团公司已作妥善的安排,即对目前现有的北站房作适当的临时改造,增加部分候车服务设施,为满足动车开通的基本需要作过渡。 建设中的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将于4月1日联调联试,6月28日正式通车。虽然这在很多网友眼中只是动车而非时速350的高铁,茂名综合客运枢纽也只是茂名火车站的升级改造,而非全新建设的高铁站,但无论如何,这都是长期落后的茂名交通的一大飞跃,也难怪网友们感叹: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茂名综合客运枢纽效果图 那么,现在,茂名人热切期盼的高铁站真的要开工了吗?---文章来源于《茂名今日睇真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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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钱没钱都不想结婚

    没钱的人经常问有钱人,点解你们都甘有钱了还愁结婚呢?你都不敢结婚那么我们这些没钱的人怎么办?其实有钱的人过的日子太舒服了,他们不想因为结婚打乱他们原有的小资生活节奏,不结婚3000元一个月可以过得很好,可是结婚后一万都未必支持得住,考虑的问题超级多,人老得特别快,压力大,身体差,所以有钱人要多有钱才敢结婚?我估计他们想有个五百万才敢结婚吧,没钱的人不想结婚是因为没钱,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怕结婚之后孩子跟着自己受罪,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大概是讲年少的时候不存够钱,越老大就越不够钱用吧,我敢讲,现在不敢结婚的人,再过多几年一样是不敢结婚的,人的欲望是无穷的,现在你会因为没钱不想结婚,再后日你又会因为自己其他原因不想结婚,越老,身体越倦怠,越不想生,越老生,身体越差,为了保持身体健康,我觉得超过32岁不生孩子的女人,你们可以退休了,留给那些精力旺盛的30岁前的少妇生吧,因为他们年轻力壮身体强健,恢复得很快,最好三年抱两,因为这个是科学黄金定律,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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