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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年41期】电白法院“云审判”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今年以来,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下的审执工作,电白法院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案件审理、执行等各项工作,持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疫情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4月27日下午,电白法院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进行“云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马某贵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情回放 2018年10月3日17时许,马某贵在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某市场一小卖部门口处与马某观等人打牌时发生争执。当天18时50分左右,马某贵纠集同伙去到旦场镇马某观家,将马某观停放在房屋门口的一辆无牌摩托车砸坏。当晚22时许,马某贵再次纠集同伙去到马某观家,持铁水管、木头等砸坏马某观房屋大门、窗户的玻璃及大门上的不锈钢管、窗户不锈钢防盗网等。经茂名市电白区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马某观被毁坏财物损失价格为人民币3892元。 另查明,案发后,马某贵于2018年10月5日帮马某观修理好门窗。马某贵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 考虑到疫情期间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电白法院“两手抓”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运用“云审理”远程同步视讯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分设在不同地方的“云审理”正式开庭。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通过网上庭审平台与被告人进行“见面”。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及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视频画面清晰顺畅,声音清楚可辨,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取得了预期效果。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贵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结伙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马某贵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电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步,电白法院将进一步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信息化手段切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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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助力物流企业复工复产

    “您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现在又有新的优惠政策了,根据最新政策,您的公司可以享受减半的税收优惠,我现在就把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发给您……”近日,滨海新区税务局税务人员小陈通过电话、微信将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早知晓、早熟悉、早享受。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出台后,滨海新区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数据优势,通过深入分析税收数据,梳理出辖区内符合该项政策条件的物流企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对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早知道早享受,提高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速度和精准度,助力物流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目前该局辖区内有4家物流企业符合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预计今年可以为物流企业减税约51万元,有利于促进物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这项政策,我们今年可以享受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约68000元,此外还可以享受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约7600元,这为我们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广东华远物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范先生说道。 滨海新区税务局税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运用好税收数据分析,充分掌握符合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一步加大精准辅导力度、精准落实力度、精准服务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划重点   此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没有专门支持物流企业的优惠? 今年3月13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享受主体有哪些 有两类,一类是物流企业,另一类是向物流企业出租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要具备哪些条件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首先,主要用途是存储粮食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煤炭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其次,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 特别要点 仓储设施用地为专用,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用地和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政策享受范围,也不算在前面所说的6000平方米面积内。 我是其他注意事项分割线 1.此项政策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2.在执行日期上,由于政策文件追溯到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滨海新区税务局 编发:茂名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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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野味最高罚其价值的20倍!

    本帖最后由 你不是我杯茶 于 2020-4-30 15:07 编辑 2020年5月起,禁食野生动物,广东率先修法“出击”了!从5月1日起再吃野味,最高要罚动物价值的20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进一步提高非法猎捕、交易流通、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惩罚力度,其中食用者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
  • 吓人!沈海高速电白服务区一名保安冒充交警查车"罚款",多人中招!

    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穿制服,戴大盖帽的执法者,“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有着绝对的权威。但在生活中有些不法分子胆大妄为,冒充警察的身份去“执法”,对政府形象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电白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件,被告人柯某被依法判处招摇撞骗罪,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柯某服判不上诉。 案情摘要 被告人柯某是广东省某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电白服务区的保安。柯某为了赚取钱财,胆大包天,自2019年4月份开始穿着高速协警的衣服冒充交警,在值班过程中对停放在服务区停车场未取得车牌的车辆以未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而需要扣12分为由,使车主产生恐惧,随后对车主实施诈骗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中,2019年4月份,柯某以该方式诈骗一名司机200元;2019年5月14日凌晨,柯某以该方式诈骗被害人杨某360元、诈骗被害人莫某和张某1000元。事后被害人报警,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而且柯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考虑柯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处理。法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等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电白法院)
  • 关于桥南小区、官山北社区旧管网升级改造的温馨提示

    本帖最后由 mmwater 于 2020-4-30 15:02 编辑 关于桥南小区、官山北社区旧管网升级改造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好!由于桥南小区、官山北社区地下旧水管严重老化锈蚀,为提高管网供水安全可靠性,我公司将于近期对桥南小区、官山北社区旧管网升级改造。在5月1日至6月30日施工期间,接驳水管将会出现间歇性停水,请做好储水准备。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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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惨咯!茂名一男子被离异两次的女子骗财...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信检公诉刑诉〔2019〕558号  被告人张某甲,女,1970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9211970********,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住禅城区**街村**号**,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7月24日被信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7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被信宜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信宜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甲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0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10月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2月初,已离异两次的被告人张某甲回到信宜市平塘镇老家时让妹妹张某乙帮忙在老家物色男人再嫁,后张某乙在乘坐搭客司机张某丙的摩托车时,让其帮忙介绍相亲对象。于是张某丙找到信宜市合水镇职业做媒人的杨某甲帮忙物色,后杨某甲又通过一个叫“阿凤”的女子知道想找妇女结婚的被害人杨某乙。在张某丙、杨某甲的牵线下,2019年2月19日,张某甲与杨某乙在合水镇合水车站相互见面,杨某乙觉得张某甲合乎自己心意,就将其带回到自己家中作深入认识。期间,张某甲与杨某乙相互添加了微信。之后,双方一直通过微信联络感情,杨某乙在微信上发展到对张某甲以老婆相称。2019年4月7日,张某甲根据约定从佛山市回到信宜市合水镇杨某乙家中并于当晚双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张某甲对杨某乙称自己因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发生交通事故需赔付对方大笔损失及为女儿借钱读大学等原因欠下很多债务,向杨某乙提出先给其5万元拿去偿还债务。张某甲还称准备从前夫处拿回自己被扣留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和杨某乙登记结婚。此时,杨某乙对张某甲会和自己结婚深信不已,便于次日早上在自己家中拿出现金5万元交给张某甲。张某甲收到钱某某,谎称自己要去平塘镇前夫家中拿户口本让杨某乙用摩托车搭其到平塘镇,到平塘镇后,其又以让杨某乙买猪肉去探其父亲为由支走杨某乙,然后张某甲继续以种种理由避开杨某乙并于当日乘车赶回佛山。回到佛山后,张某甲在微信语音中表示让杨某乙看好结婚日子自己很快就会回来,而杨某乙也在微信中表示已叫人看好日子让张某甲于月底回来。2019年4月12日,杨某乙在多次未能联系上张某甲的情况下发觉自己上当受骗。 张某甲到案后称自己手机不慎遗失因而与杨某乙失去联系,但案发后直至2019年7月18日被抓获前,张某甲并未采取任何措施积极联系杨某乙。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甲的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杨某乙的经济损失现金人民币5万元,取得杨某乙的谅解,杨某乙请求不再追究张某甲的刑事责任。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材料等书证; 2.证人张某丙、张某乙、杨某丙、梁某某的证言; 3.被害人杨某乙的陈述; 4.被告人张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5.辨认笔录; 6.视频光盘。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信宜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杨莹 2019年11月22日 http://pic-app.gdmm.com/Fl7WP0XoqmFz7zL7CEyiKtNOvBux.jpg
  •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细则 (征求意见稿)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体制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提出以下落实细则: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对消防执法改革的有关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简政放权、便民利企的具体措施,构建新型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执法能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罚,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不按照服务标准执业、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关从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二)简化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程序,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按照省统一部署适时推动落实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管理,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及时在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上公布办事流程,搭建和推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做好抽查和公告工作。实施告知承诺制后,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抽查,对未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承诺、承诺失实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在告知承诺制实施前,将办事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依托广东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执法消防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法律文书,推动部门信息互认互享,实现“一网通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落实消防产品市场放宽准入限制措施。推进消防产品认真认证检验市场化改革,鼓励本地建立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鼓励和支持本地发展消防产品生产行业,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与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加强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强化认证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使用环节的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工程消防验收时发现的消防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建设工程不得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建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年初制定公布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每月向社会公开抽查名单,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消防违法举报投诉查处、公众聚集场所抽查、大数据监测、对严重失信单位的检查以及转办交办的事项核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主体,及时将检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在年度检查计划外,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火灾高发频发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建立部门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的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改造集中隔离点作为当前火灾防控的重点,通过现场指导、远程连线、主动报送等方式强化消防安全指导服务。结合国际、国内、省内、市内典型火灾事故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适时开展集中检查。建立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信息互通联动机制,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检查。合理确定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联合整治。合理确定火灾高危单位并加强监管指导。强化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执法,减少“小火亡人”情况的发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火灾高危单位、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整治技术支持和整治验收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建设。(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六)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将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监管内容,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开展消防安全信用评定,对消防失信行为在“信用茂名”网站上录入、公示。完善跨部门合作备忘录制度,实现消防信用记录互信互认,作为行业监管和市场风险防范的参考依据。对列入消防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在消防安全评先评优中予以重点考虑;对列入消防安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处理消防信用评定异议和申诉,为消防安全失信单位和个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七)推进落实“互联网+监管”模式。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快建立本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主题数据库。运用消防大数据平台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检测和预警,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落实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进措施,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粤省事”、“粤商通”、“粤政图”等政务信息平台,设置消防服务板块,实现数据有效对接,达到有效防控、数据互通、简政放权、便民利企的目标。(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八)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和追责。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按照权限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对因社会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的火灾事故,成立社会消防工作履职问责委员会,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对涉及工程建设、建筑物、场所投入使用后管理使用主体、消防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部门监管责任等开展责任倒查,形成处理意见后,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个人和政府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失火案件、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九)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文件,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拓展消防网络服务窗口,充分利用“粤省事”等平台搭建群众办事、查询、举报投诉等平台,完善“茂名消防”微信公众号举报投诉平台、消防救援站开放线上预约、消防安全知识在线培训等功能,开发微信小程序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功能。整合投诉渠道,接入“96119”举报投诉查处系统,及时核查处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拓展消防队(站)职能,提供消防技能展示体验、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服务。合理确定火灾隐患整改、临时查封期限和执法措施,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火灾现场封闭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单位场所负担。(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服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十)丰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形式。高标准建成市级科普教育体验基地,并鼓励各地在原有基础上提档升级,申报省级科普基地。将消防科普纳入普法内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内容、公众安全科技普及活动等,扎实参加和开展科普日、“119”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财政投资建设、社会力量兴办等方式,拓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渠道。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工种等重点人群培训上岗和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支持和推动各类媒体和社会力量提供消防公益宣传和消防安全志愿服务。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十一)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实体化运行,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机制。探索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接受委托实施部分行政处罚机制。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职能。完善消防安全履职问责制度,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队伍的监管职责,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的全覆盖、无盲区消防监管责任体系,并严格履职问责倒查追责。(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二)严格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消防救援队伍内部管控,利用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定期开展内部检查考评,严防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强化执法数据监测,加强对超越权限执法、审批超期、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管理。对当场能够立即改正的初次违法或者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正在整改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严禁选择性执法。探索网上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信息互通机制。探索线上申请解除临时查封、进入查封现场整改、复查、恢复使用或营业等网络执法服务。加强执法队伍岗前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严格执行双人执法、持证上岗、执法音视频全程记录等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三)强化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健全集中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消防执法与法制审核相对分离。加强对专兼职法制员的培训,提升案件审核能力,在从严执法的基础上严格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鼓励委托第三方参与重大执法事项研讨,提供参考意见,辅助执法决策。(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四)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完善个人执法档案,落实消防人员职业规范。健全消防执法违法违规行为惩防机制,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查收消防执法办案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依法履职和廉政执法教育。对消防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对违法违规事实审批或处罚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对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律予以停职查办;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一律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五)严格消防执法队伍管理。严禁涉及消防许可、执法的消防相关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严禁现职消防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消防行业协会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辞去公职或离退休的消防领导干部、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地区消防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消防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对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将消防改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细化改革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统筹推进落实。(二)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沟通衔接。在工作落实阶段,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同,及时共享信息,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平稳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化解风险,强化事后监管,必要时根据各自职能开展联合行动。(三)明确工作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细做实改革工作,严防消极怠慢、敷衍塞责、变通执行等现象。市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促指导,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关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和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粤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我支队草拟完成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现对《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细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联系人:王树宇,电话:0668-2886653,电子邮箱:mmxck@qq.com。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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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海民警假扮“房东”竟是为了......

    近日, 滨海民警假扮“房东”巧施妙计一名狡猾“瘾君子”最终消除了戒备心理“乖乖”地束手就擒 案 件 经 过 近期,电城派出所通过线索摸排抓获数名吸毒人员,战果累累。在工作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涉毒人员许某有吸毒嫌疑,但许某非常狡猾,得知数个毒友们相继落网后,慌忙窜逃至广州,以期躲避法律制裁。在准确掌握了许某的个人信息、体貌特征以及藏身地点后,办案民警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并驱车奔赴广州进行抓捕。 4月23日14时许,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正处于某一出租屋内,抓捕时机成熟。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兵分两组,一组民警负责在出租屋外围进行拦截布控,形成合围之势,另一组民警假扮成“房东”,借收租之名引诱其打开房门,伺机抓捕。14时30分许,刚睡醒的许某没有丝毫防备地打开房门,早已在此等候的民警看准抓捕时机,迅速将其围捕,许某当场就擒。 经对许某的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许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许某已被依法处以强制戒毒。 来源:茂名滨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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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眼优新品种示范基地落户我市

    日前,由广东农垦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建设的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龙眼优新品种示范基地正式启动。 茂名是世界最大的龙眼生产基地,目前全市龙眼种植面积78万亩,其中储良龙眼占总面积六成,石硖龙眼占三成,其它品种占一成,现已成为茂名市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但由于主栽品种单一,集中上市,增产不增收的问题突出,而且龙眼品种已经老化了,大小年结果严重。为此,该所提前布局,通过低位大枝换种,开展龙眼新品种引进试种,充分发挥热带水果行业引领作用,该工作得到了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遗传改良研究室、栽培研究室、茂名综合试验站的大力支持。这些技术依托单位是全国龙眼研究最具权威和实力的科研单位,品种资源丰富,栽培技术水平高,在龙眼生产技术领域研究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赶在春耕之际,福建农科院郑少泉研究员(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育种岗位科学家)、广西大学潘介春教授(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栽培岗位科学家)、茂名市水果科学研究所钟声所长(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茂名综合试验站站长)及他们的团队与广东农垦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合作,引进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选育的龙眼早、中、晚熟新品种11个,利用该所现有的100亩龙眼,通过低位大枝嫁接、先进的高接换种树管理技术,争取在1-2年内开花结果,筛选出适于茂名地区及广东龙眼产区种植、比传统品种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替代品种,为广东未来龙眼品种结构调整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未来,该基地将形成早熟、中熟、晚熟的二代杂交新品种龙眼示范园,龙眼低位大枝高接换种技术示范园,早结、丰产、稳产、高效生态示范栽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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