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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泗水镇政府23份答复重复“零拨款”,同一文书却自认26.7万收入——26.7万仅是冰山一角

[复制链接]
统计口径: 截至2026年10月3日,泗水镇政府累计出具23份内容高度雷同的信访答复,统一表述“2016年至2023年期间没有拨付款给塘普村小组”;另有8份文书以“零拨款”作为论述基础,宽口径合计约31份。

关键事实: 塘普村小组本身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属于“零收入”状态。镇政府答复称“镇、村委会没有拨付款给塘普村小组”,即“零拨款”。但同一批答复又自认村集体账面有26.7万元收入,又称资金主要来源于乡贤捐资,而公示的乡贤捐资仅2.4万元。零拨款、零收入的村,26.7万元从哪里来?公示乡贤捐资只有2.4万元,剩下24万余元又从何而来? 26.7万元只是最先浮出水面的一笔集体资金,本案实际涉及的集体资金总额可能远高于该数字。

一、23份原文载明“无拨付款”文书清单

1. 泗府信复〔2024〕58号|2024-12-26
2. 泗府信复〔2025〕49号(第一次)|2024-12-26
3. 泗府信复〔2025〕17号|2025-04-18
4. 泗府信复〔2025〕18号|2025-04-18
5. 泗府信复〔2025〕53号|2025-08-22
6. 泗府信复〔2025〕49号(第二次)|2025-09-30
7. 泗府信复〔2025〕59号|2025-11-21
8. 泗府信复〔2026〕5号|2026-01-29
9. 泗府信复〔2026〕7号|2026-01-29
10. 泗府信复〔2026〕8号|2026-01-29
11. 泗府信复〔2026〕31号|2026-04-10
12. 泗府信复〔2026〕37号|2026-05-09
13. 泗府信复〔2026〕40号|2026-05-15
14. 泗府信复〔2026〕46号|2026-05-28
15. 泗府信复〔2026〕52号|2026-06-18
16. 泗府信复〔2026〕55号|2026-06-26
17. 泗府信复〔2026〕56号|2026-06-26
18. 泗府信复〔2026〕57号|2026-06-23
19. 泗府信复〔2026〕59号|2026-07-03
20. 泗府信复〔2026〕60号|2026-07-03
21. 泗府信复〔2026〕62号|2026-07-10
22. 泗府信复〔2026〕63号|2026-07-14
23. 泗府信复〔2026〕72号|2026-07-17

注:泗府信复〔2025〕49号曾两次出具,分列第2、第6条。

二、8份宽口径文书(以“零拨款”为论述前提)

1. 泗府信复〔2026〕32号|2026-04-10
2. 泗府信复〔2026〕39号|2026-05-15
3. 泗府信复〔2026〕44号|2026-05-19
4. 泗府信复〔2026〕45号|2026-05-28
5. 泗府信复〔2026〕54号|2026-06-26
6. 泗府信复〔2026〕73号|2026-07-17
7. 泗府信复〔2026〕75号|2026-07-17
8. 泗府信复〔2026〕77号|2026-07-30

上述8份虽未逐字重复该句,但通篇围绕“无拨款、无收入”展开论述,具体以原文为准。

三、核心矛盾

塘普村小组本身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属于“零收入”状态。泗水镇政府答复称“2016—2023年镇、村委会没有拨付款给塘普村小组”,即“零拨款”。

但同一批答复又记载:

“崔星培任职期间(2017年8月—2020年9月)塘普村集体账面总收入267382.50元,总支出243164.50元,离任余额24309.40元。”

三者放在一起,矛盾就出来了:

· 镇里没拨款  零拨款;
· 村里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零收入;
· 但账面却有26.7万元收入  这笔钱从哪来?

四、镇政府又称资金来自乡贤捐资,但公示乡贤捐款仅2.4万元

泗水镇政府在答复中称:

“塘普经济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是村民自筹、乡贤捐资。”

即:把村集体账面26.7万元收入,解释为乡贤捐资、村民自筹。

但塘普村公示的乡贤捐资,仅有:

乡贤捐资24000元。

矛盾在于:

· 镇政府说资金主要来源是乡贤捐资;
· 公示的乡贤捐资只有2.4万元;
· 账面收入却是26.7万元;
· 差额24万余元,从何而来?

如果乡贤捐资只有2.4万元,村民自筹能补上24万余元吗?村民自筹的明细、凭证在哪里?镇政府历次答复均未说明。

三个数字放在一起,对不上:

· 零拨款;
· 乡贤捐资2.4万元;
· 账面收入26.7万元。

五、其他相关矛盾

同一批答复中,还同时出现:

· 镇预算公开显示2017年对村居补助331.6万元;
· 镇政府答复称“2016—2023年没有拨付款给塘普村小组”;
· 审计自认村集体收支26.7万元;
· 另有《三清三拆三整治收支第二批公布》记载171203元收支;
· 崔星培2022年亲笔公示载明2017—2019年收支21万余元。

多笔资金互不对应,来源去向不明,镇政府历次答复均未解释。

六、核心疑问

1. 零拨款、零收入的村,账面26.7万元收入从何而来?
2. 镇政府称资金来自乡贤捐资,为何公示乡贤捐资仅2.4万元?差额24万余元来源是什么?
3. 村民自筹部分有无明细、凭证、收据?为何从未公示?
4. 既然村里没有收入来源,24.3万元支出款项从何而来?资金流向何处?
5. 2.4万元离任余额当前存放何处?其余集体资产余额现在何处?
6. 镇政府连续出具23份雷同答复,回避完整核查全部集体资金,是否未对全部集体资金开展完整核查?
7. 白条入账、单人经手现金收支,是否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8. 答复仅写“督促整改”,不核查全部资金来源、去向,不认定相关责任,是否属于回避实质核查?

七、请求核查事项

1. 调取上述文号原件及省信访平台后台工单原文,逐份核对“零拨款”表述的出现次数和对应内容;
2. 核查“零拨款”与“26.7万收支”是否出现在同一批答复中,认定矛盾事实;
3. 核查乡贤捐资2.4万元与账面26.7万元之间的差额来源;
4. 说明全部集体资金来源、支出明细、余额去向;
5. 对白条入账、现金交接、单人收支是否合规依法作出认定;
6. 对未完整核查的相关问题依法处理。

声明: 以上统计依据本人留存文书整理,精确内容以纸质原件、信访平台后台存档为准。本材料同步用于留存证据、公开事实。

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塘普经济合作社查账代表 崔兆云
202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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