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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 关于协商调整名雅花园小区42号楼电梯建设方案不占用人行道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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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4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庸人偶着薄官袍,凭何矜傲自清高?
初心早被浮名误,敢向苍生逞悍骄。
----某官员公开叫嚣,你们几千业主反对,不影响我的规划。几千群众被折腾了2年,人行道早已不能通行1年多。几千群众出入苦不堪言。

邻里寻常些许事,何须跋扈起风波?
微权本是为民劳,焉可私心作利刀?
---这栋的业主有些还是领导干部,有点关系背景,所以有强硬的底气公开跟98%的邻居作对,多次协调会都要求占用几千业主出入的核心人行道做电梯,私心很重的领导干部,从不退让。

换你是领导,98%群众书面反对的事,你会对群众密密麻麻的签名反对视而不见么?

关于协商调整名雅花园小区42号楼电梯建设方案不占用人行道函.png
307户反对,5户同意规划局方案。.jpg
业主对所谓加装电梯调解会坚决反对.jpg
发表于 2026-7-15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起了?



发表于 2026-7-1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小区不占人行道电梯根本没地方建吧。
桥北小区加建的电梯基本都是这样,
其实可以占用绿化带的,
但是不知为何他们非要占人行道。
 楼主| 发表于 2026-7-1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建起。小区人行道被封闭1年多了,几千人无路可走,很难想象好心茂名发生这种事。

政府部门书面已答复,人行道、绿化带等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然而,有私心的官员公开说这个梯的人同意,即可使用几千人的人行道做电梯,他们折腾几千老百姓2年多,办法一套套的...
35881dc3c601451c054f49ac8905a43.jpg
你们业委会请来的虹雨物业公司不管吗?你们虹雨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吃屎的。
其他栋有加装成功案例吗?
你们的业主早就应该罢免那个业委会>重新请购物业管理公司了!。
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7-15 18:27
你们的业主早就应该罢免那个业委会>重新请购物业管理公司了!。

客观梳理名雅花园加装电梯邻里矛盾全貌,分多层讲清楚各方权责、现状与症结

一、整件事核心矛盾

42栋低层/全小区绝大多数业主 VS 42栋高层少数业主(含部分有公职背景住户)

1.高层诉求:老旧楼栋无电梯,老人上下楼不便,原方案打算占用小区西门全体业主共有的主人行道加装电梯井道;
2.绝大多数业主反对理由(98.4%业主书面反对)- 法理层面:小区人行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民法典》明确不能私自侵占,占用后压缩人行空间,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生活层面:西门是几千业主日常出入主干道,电梯建好后人行通道大幅收窄,老人小孩出行拥挤,人车混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时间损耗:纠纷拉扯整整2年,人行道长期通行受阻,全小区业主出行持续受影响。
3.业委会目前合规动作:
2024年7月正式发函给茂南自然资源规划办,提交312户民意调查表(仅5户同意、307户反对),申请暂缓原电梯方案审批;
2026年7月13日正式发协商函给42栋涉事业主,主动提议调整电梯设计,完全避开公共人行道,愿意牵头协调设计、施工方优化方案,给出5个工作日协商期限。

二、关于虹雨物业、业委会的权责边界,客观区分责任

1. 物业(虹雨物业)的权限局限

物业公司没有一票否决加装电梯的法定权力,只能做协调、秩序维护、现场隐患上报:

- 能做:公示方案、组织业主沟通、劝阻违规占用公共区域施工、留存业主意见;
- 不能做:单方面驳回电梯加装申请、强制否决楼栋业主的加装诉求,加装电梯最终审批权在自然资源、住建部门。
物业只能居中调和,无法直接叫停42栋业主的申报流程,这也是很多业主觉得物业“不作为”的核心根源。

2. 本届业委会实际做了哪些事(有书面文件佐证)

1.收集全小区业主书面反对意见,正式向规划主管部门去函,提交民意材料,申请暂停原占用人行道方案;
2.主动提出折中解决方案:不否定高层装电梯的需求,只要求修改图纸、挪开井道,不侵占公共人行/消防通道;
3.主动邀约42栋业主面谈协商,预留沟通周期,愿意全程配合优化合规方案。
客观来说,业委会是站在全体小区公共利益角度履职,并非偏袒电梯申报方;但部分业主不满,是因为2年纠纷没有彻底平息,出行困扰持续存在,情绪上难以接受。

三、业主提出“罢免业委会、更换物业”的可行性分析

(一)罢免业委会流程(《物业管理条例》法定流程)

1.需小区20%以上业主联名发起罢免提议;
2.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专有部分面积、业主人数双过半同意,才能罢免现有业委会委员;
3.流程周期长、需要大量业主配合签字投票,短期很难落地。
即便更换新业委会,核心矛盾不会消失:公共人行道属于全体业主,任何一届业委会都不能同意占用公共通道加装电梯,新业委会依然要坚守公共利益底线。

(二)更换虹雨物业公司条件

1.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同意更换物业;
2.完成招投标选聘新物业;
但换物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物业无权决定电梯规划方案,新物业同样只能协调,无法干涉规划部门审批、楼栋业主加装诉求,出行拥堵、消防隐患的核心冲突依旧存在。

四、整件事最优解决路径(业委会提出的折中方案,兼顾双方)

1.42栋高层业主配合设计院重新优化电梯图纸,平移井道、连廊位置,彻底避开西门公共人行道、消防通道;
2.业委会、物业全程对接设计单位,协调调整施工方案,满足高层出行便利的同时,不损害几千户业主的公共通行权益;
3.若双方持续无法达成一致,规划部门大概率会依据超高比例业主反对意见,驳回原占用公共区域的电梯方案,高层业主只能另寻不占用公共区域的加装位置。

五、补充一句客观共情

全小区业主反感的核心不是“加装电梯”这件事,而是少数人为了自身便利,打算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公共通行、消防安全;业委会和物业受限于法规权限,没办法单方面彻底平息矛盾,才导致业主积攒2年负面情绪。但单纯罢免业委会、更换物业,治标不治本,修改电梯施工方案才是化解邻里纠纷的关键。
发表于 2026-7-15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步梯加装电梯必然侵占公共用地,就是所有楼栋都做就没有意见了,一个小区只有一两栋加装电梯必然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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