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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学生文具及儿童玩具经营者: 学生文具、儿童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和消费安全,规范学生文具及儿童玩具市场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作以下提示: 一、严格进货查验 经营者应当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向有合格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学生文具及儿童玩具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留存进货凭证、建立购销台账并保证全程可追溯,查验产品合格证明、CCC认证证书及其他标识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二、规范产品标识 销售的文具和玩具产品应当有产品合格证明,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执行标准编号,按规定标注规范中文标识、必要警示语。 三、落实CCC认证管理 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等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标注CCC认证标志,并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验有效认证证书。 四、拒绝销售违规产品 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不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的产品。 五、强化风险品类管控 不购进或销售带尖锐针头或针筒造型的“注射器捏捏乐”等易致伤玩具;不销售配备电熨斗的“拼豆”类手工制品。 六、严格执行年龄分级销售 对标注适用年龄范围的玩具产品,不得向未达到年龄要求的未成年人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年龄警示提示。标注供14岁以上使用的“巴克球”“磁力珠”“水弹枪”等产品,严禁向14周岁以下儿童销售。 七、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销售儿童滑板车、平衡车等承载类玩具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示适用体重范围、场地安全要求及护具佩戴等注意事项。 八、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经营者应主动排查在售玩具安全隐患,不销售水晶泥、起泡胶、假水、磁力泥等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用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希望各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安全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学生文具及儿童玩具消费环境。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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