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广东省信访局违规转办信访件恳请查阅举报记录并依法追责
被举报单位:
广东省信访局
本人崔兆云,2026年2月至3月在广东省信访平台先后四次举报,其中三次明确举报对象为广东省信访局、茂名市信访局、高州市信访局三级信访机关,反映其不履行监督职责、程序违法、互相包庇等问题。但广东省信访局多次违反办理规定,将本应提级办理、本级办理的举报件,违规转至与案件无关的泗水镇政府,导致信访事项长期程序空转。 2月10日举报茂名市信访局拒不履行监督职责,由其自行办理后至今未予答复,系统却显示"办结"。2月25日、3月14日、3月20日的三次举报,均被转至泗水镇政府。泗水镇政府既非被举报单位,也无权监督上级信访机关,更无法查处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的违法问题。广东省信访局此举实为以转办代监督、以基层代本级、以空转避责任,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本人及村民维权核心是"以程序对抗程序、以留证倒逼公开"。两年来已收集上百份官方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因茂名本地未能实质解决问题,我们坚持长期依法举报,追责相关部门程序违法、履职失职、包庇纵容等行为,推动实现异地管辖、提级办理、实质查处,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同时请求对高州市复查办相关责任人长期不作为、浪费国家行政资源的行为依法追责。
本人已在本平台举报成百次,长期陷入"举报受理回复再举报"的恶性循环,相关部门只走流程、不查实质,问题闭环空转,严重耗费行政资源。恳请平台领导查阅本人全部举报记录,本人本次举报不求处理结果,只求依法登记留证,固定相关部门程序违法事实。
诉求:
一是对茂名市信访局"办结不答复"行为启动督办,责令限期书面答复;
二是立即纠正错误转办,对涉及三级信访机关的举报件依法提级办理,不再转至茂名市地方处理;三是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对违规转办、层层甩责、造成程序空转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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