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489|回复: 1

[今日关注] 只能发图片

[复制链接]
感谢:用心良苦!
20251217213238front2_0_3287271_Fob0ytVk8EVr6j_vUkQF6JAcMqYA.jpg
20251217213238front2_0_3287271_FoKFHohjyXohf_tOLsJNA6srM1Rn.jpg
你告谁谁答复这样的信访答复合法吗?这不仅仅是敷衍了事,而且,严重违法信访工作条例第30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被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那么,由被投诉被控告的单位来答复信访投诉,这不是公然的违法吗?这不是明摆了告诉被投诉单位投诉人的相关信息吗?这样的问题,请问信访单位应该如何解决?如何解释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