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征地留用地的请愿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盐仓村委上村仔村的村民,2011年,因茂名市市民会议中心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多亩,征地留用地安置至今尚未落实。
2017年,因青龙山公园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余亩,留用地安置至今未落实。
2023年,因省实附属茂名学校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多亩,征地补偿款至今未足额支付,社保安置至今未兑现,留用地安置至今未落实。
2024年,因茂名市重点项目安置工程建设,需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近百亩,土地未完全丈量,征地协议也未签订,施工单位已进场强行施工,毁坏树木,破坏土地。
国家建设,城市发展所需的征地,上村仔群众每次都自觉配合支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征地单位电白区人民政府必须要为我村集体落实征地留用地,而且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等三级相关部门也作出过书面承诺,然而时到今日,承诺单位并没有遵照法律兑现承诺,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土地。在此我们全村群众集体请愿,请电白区政府履行承诺,依法落实我村集体征地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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