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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茂名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茂名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建议。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使命,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为茂名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要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定不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定不移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茂名加快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为奋力谱写茂名产业强市向海而兴滨海绿城新篇章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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