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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G65包茂高速与S388谢鸡出口路口、G65包茂高速与S280曹江出口路口、G207国道与X616大井一中路口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设备类型:闯红灯监控设备 1、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的、违反禁令标志及禁止标线指示的、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按规定倒车的、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和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1)G65包茂高速与S388谢鸡出口路口(388省道38公里400米);设备编码:440981000700010066。 (2) G65包茂高速与S280曹江出口路口(280省道157公里50米);设备编码:440981000700010064。 (3)G207国道与X616大井一中路口(207国道3931公里600米);设备编码:440981000700010065。 以上3处监控设备将于2021年11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30日 来源:高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