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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胆大妄为!疫情期间微信群卖口罩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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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8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5日,事主邹先生在微信群内看到一男子发布的售卖口罩消息,心想自己也急需口罩,于是向该男子询问口罩的价格。该名男子推送了其货源的供货商微信给邹先生添加。经过一番交谈,发现该男子的供货商售卖的口罩价格比市场价低,便决定与朋友在此购买一次性口罩5000个,双方以每个口罩2.4元的价格成交。对方要求付全款后才安排发货,事主邹先生在10、11日通过微信转账12000元给对方,对方也承诺马上安排发货。随后,邹先生发现对方并未按照承诺安排发货,便通过微信进行询问,但该供货商再没有回复信息。2月14日,邹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连忙报案。
茂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市反诈中心通过研判分析,并在市、区两级网警部门的支持下,迅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发现犯罪嫌疑人凌某位置处于广西崇左市,于是马上将案件线索发送到广西警方开展协查。2月15日,广西崇左市公安将犯罪嫌疑人凌某抓获,现场缴获手机、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微信图片_20200218214237.jpg

嫌疑人凌某(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22岁)深知自己的犯罪事实已经败露,于是向民警如实供述了其诈骗经过。近期,凌某发现市面上口罩紧缺,身边也有很多朋友咨询口罩的销售渠道,其意识到这是一个“商机”。首先其重新注册一个微信号谎称是“供货商”,于是他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有口罩售卖,故意把价格压低,希望借此机会“搞点钱”。当事人发现迟迟不发货时,将责任推卸给“供货商”,以为可以蒙骗过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凌某已被广西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

小编呼吁:广大市民在购买口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供货渠道”,更不要直接转账,要通过正规药店或正规渠道购买;对利用疫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茂南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茂南
发表于 2020-2-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必抓。
发表于 2020-2-1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被买主逮到,保证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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