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出租屋“房东”请注意了,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开展出租屋管理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不按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对以上行为进行查处,最高可对出租屋“房东”处15日行政拘留。 滨海新区分局各个派出所根据分局统一部署,对辖区的出租屋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出租屋发出了《通知》,要求出租屋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与承租人信息。还通过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举报从疫情发生地到滨海新区出租屋居住未登记备案人员的通告》敦促出租屋房东如实上报登记相关承租人信息。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滨海公安全力投入抗疫一线,除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外,还针对出租屋管理不到位的难点进行深入研判,在不断加大对辖区出租屋等场所排查力度的同时,为实现出租屋数字化管理,打造了滨海“出租屋线上自助登记”平台,实现出租屋房东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微信上传出租屋相关管理信息,还能省去民警采集录入的工作。该平台在龙山派出所开展试验,截止目前,龙山派出所已通过该平台收到租赁房屋信息与承租人信息近百条。
2020年2月12日,龙山派出所在博贺镇福建村检查出租屋,发现林某的出租屋多次检查都没有向派出所报送租赁房屋信息与承租人信息,滨海新区分局依法对林某作出行政处罚。
滨海新区出租屋房东们,请注意了!房东或经营者不如实登记或不报送出租屋承租人信息,将会被依法处罚甚至拘留。尤其是抗疫期间,不如实登记或不报送出租屋承租人信息将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风险,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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