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正在编制,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茂名滨海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0)》。
规划背景:茂名滨海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位于茂名滨海新区东端,地处吉达港区腹地,土地、港口等资源潜力大,环境容量大,生态系统优良,是茂名市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潜在增长极。为了更好地坚持规划引领,促进茂名滨海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快速、高效、可持续发展,为园区的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此次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茂名滨海新区规划范围为东至经六路,南至港前路,西至经一路、吉港大道,北至纬一路,总规划面积 671.22 公顷。
规划年限:2019年至2030年,分两期实施。一期:2019—2025年;二期:2026—2030年。
产业定位:利用港口等资源优势,以煤和轻烃资源为原料,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以煤气化和丙烷脱氢制丙烯(PDH)为龙头,以充分挖掘资源利用潜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原则,建设一体化发展的大型基础原料工程体系,以烯烃深加工为纽带,以发展差别化、高端化的化工新材料和特种专用化学品为最终定位。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交通环保局
通讯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68号财富广场
联系人:甘宗胜 联系电话:15986242941 Email:ganzongsheng@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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