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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公开的信息,2019年1到4月,广东省21市中,有五个城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了负增长。只有两个城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超过了10%。
湛江、清远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超过10%
从增速来看,一季度只有湛江、清远两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超过了10%,分别是11.4%和11.8%。收入总量分别是98.05亿元、40.58亿元人民币左右。
揭阳、中山、汕头、梅州等出现负增长
整体来看,揭阳、中山、汕头、梅州、佛山,这五个城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了负增长。其中,揭阳市的地方财政收入降幅最大,同比下降了22.8%,约为22.95亿元人民币。
前4个月,中山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了11.2%,约为98.05亿元人民币;汕头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了8.7%,约为44.78亿元人民币;梅州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了6.5%,约为29.74亿元人民币;佛山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下降了0.2%,约为220.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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