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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茂名某福楼一节令食品(粽子)抽查不合极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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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莓心意 于 2019-6-11 11:16 编辑

其实粽子就是应下景嗟,多吃也无益,但食品安全不得不上心。

QQ截图20190611111140.png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三期食品(节令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1:17:13 来源: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我市端午节日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粽子等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36批次,已检验36批次,35批次符合[url=]检验项目要求[/url],1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具体抽检情况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1批次粽子不合格。
  二、具体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1批次粽子不合格:
  1. 茂名幸福楼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枧水粽(规格:散装秤重,生产日期:2019年5月19日)检出微生物超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3、合格食品信息
  4、不合格食品信息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  


好少吃粽子
今年都不敢吃粽子了
全是吃自己家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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