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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一中年女子蔡某通过微信
不断向陈某前夫发送陈某有外遇的不实信息,
陈某不堪其辱,
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
将蔡某诉至法院。
日前,茂南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判令蔡某向陈某赔礼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给陈某。
蔡某因妒忌陈某的生意,匿名添加了陈某前夫谭某的微信。2017年2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蔡某通过微信不断发送信息给谭某,声称陈某有外遇。
陈某得知后非常愤怒,因无法找到具体是谁发信息给谭某,故报警进行处理。
2018年9月30日,公安机关对蔡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陈某认为蔡某向谭某发送不实信息,严重侵犯其名誉权,蔡某理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3日,陈某将蔡某诉至茂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蔡某赔偿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判令蔡某对陈某书面赔礼道歉,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为陈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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