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先非常感谢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领导在我上一帖的解答以及回复。
由于当时处于周六周日,贵局电话未能拨通,你们应该在休息。
本想今日打电话过去咨询,但是怕在电话说不清楚相关数表,那么现在在此再开问贴,希望贵局再次为我们解答。
------------------
1.以下是“亿丰”内部展示给相关业主的“租金涉税统计表”。
半年的租金,一个月算下来不超过四千元。请问这样收税是否合理?
我们最是否应当按照其25.80%来缴纳?
2.以下是“亿丰”内部给出的“开票抬头”。
意思是,他们帮我们代缴相关税费。抬头写的是他们“公司”而不是我们个人业主。
如果是我们要求写我们个人业主又或者我们个人业主想要单独去缴纳,那么租金他们就扣压不给我们。(他们某位领导负责人说的)
请问对于这样的情况,贵局是什么样的看法?
3.让业主签订“相关文件”时,未告知业主详细相关税率。待业主签了之后,业主才透过某些途径获知其代缴税率,他们是否已经违法?
4.如果抬头写的是“亿丰”,那么根据相关法规,他们是否应当与业主各自承担一半?
他们现在的做法,我们严重怀疑他们是把他们自己需要缴纳的税款转嫁到我们业主头上。
我们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
------------------
购买“亿丰”大多数都是我们茂名本地的业主。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来自上海的外地企业,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损害了我们茂名相关的经济发展?打击了我们对茂名投资的热情!
扰乱了我们茂名的税率、交易、房产市场及合法公平性?各相关部门是否也认可放任他们的做法?这样下去我们怎样对茂名的发展给予信心?
相关帖子:
【茂名“亿丰”25%超高税率?业主变苦主 谁为我们做主?(38楼:电白税务局回复)】
【不遵守承诺!茂名“亿丰”开始赖账!视合同于无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