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2694|回复: 7

[今日关注] 求助: 请问茂名 社保局关于补交滞纳金的问题 。(7楼:电白社保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原电白供销社职工说,她补交2009前的不用交滞纳金,09年后的要补缴滞纳金,她嘱我发帖问一下:   不知道具体补交规定如何? 是否会有新的不用补交滞纳金的优惠政策?
      请市社保局不吝指教一二,劳驾。

滞纳金.jpg

(网络配图)






发表于 2018-7-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电话问好点吧!
发表于 2018-7-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局问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coral20106 发表于 2018-7-5 14:32
直接电话问好点吧!

不但电话问了,还亲自去电白社保局问过,又去沙院地税问过,约模好像似乎有被告知可能有文件下有优惠,但不知待到何时,时间一长,滞纳金又加了,故此在纠结之中,事主托我发了此帖。
发表于 2018-7-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滞纳金以前听说有点像民间放贷一样,希望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8-7-6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局请回复。
发表于 2018-7-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浮生过客:
    您在“茂名在线”论坛反映的《请问茂名社保局关于补交滞纳金的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处理意见的公告》的规定:
    一、对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前(不含7月1日)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可先征收本金,对2011年月1日后产生的滞纳金暂缓加收。
    二、对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属于僵尸企业清理处置、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影响导致等情形的,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暂缓加收滞纳金。
    三、对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所属期为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未经县(含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暂缓加收滞纳金的,一律同时加收滞纳金。
    四、滞纳金的数额不超过社会保险费欠费数额。
    详情可拨打电白社保分局社保关系股电话咨询了解(电话:0668-5282021)。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白分局
                                                                      2018年7月6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7-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