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2012年12月29日,市政府出台《茂名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办法》的精神,进一步促使《办法》得到贯彻落实,本报记者特约采访了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现记述如下:
记者问: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
答: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和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记者问:什么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费用。
记者问: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原来采取什么方式?原收费方式有什么不好吗?
答:是收费员上门挨家挨户收取,经常遇上门难进,费难收的尴尬局面,部分小区收费不到30%,不但收费率极低,而且若算上收费员工资,收费成本较高。
记者问:市区居民生活垃圾是怎样收集的?
答:由保洁员每天晚上7:00—11:00点上门收集垃圾,第二天上午6:00—11:00清扫小区大院,每个月清洗楼梯一次。
记者问:目前小区垃圾收集情况如何?
答:由于原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收费率低,环卫分公司发不出工资,无法提供正常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使得收集垃圾服务居民不足30%,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拿到内街小巷丢乱丢倒,形成卫生死角。
记者问:市区城中村的生活垃圾收集情况又如何?
答:城中村绝大多数都是洗脚上田的农民,他们的环境卫生意识相对较低,自1998年推行上门收集垃圾服务以来,城中村居民均谢绝上门收集垃圾服务,居民将垃圾乱丢乱倒,城乡结合部及城郊甚至出现“垃圾围城”的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记者问:如何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收费率?
答: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2012年12月29日,市政府出台《茂名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问: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有什么政策依据?
答:国家四部委《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省四厅局《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采取生活垃圾处理和供水统一收费、代扣代缴方式,体现了生活垃圾处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提高收缴率和覆盖率,确保垃圾处理费的足额收取,降低收费成本。 记者问:按《办法》收费会给居民造成什么影响吗?
答:不会。上门服务费每户8元/月是1998年市物价局批复(茂价房字〔1998〕157号),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3元/月是2005年批复(茂价〔2005〕183号),这分别是14年前和7年前的标准。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生活垃圾处理的成本也不断增加,但考虑到为不给居民生活造成形响,《办法》仍然不改变收费标准,只是改变了收费方式,将原已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与上门服务费共每户11元/月一并收取。
记者问:据了解,那些物业管理小区已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应该怎样处理?
答: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在物业管理收费中扣减已计入垃圾处理费相关费用。”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记者问: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如何监管?
答: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其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的监督,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记者问: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如何使用,怎样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服务。《办法》在制度上对小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了监督,《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支付给收集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企业的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支付标准以及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出具经营服务费用拨付意见书,财政部门根据意见书按季度(或月份)分别向服务企业拨付经营服务费用。对于违反规定,未提供上门服务的收集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企业,应当在拨付的经营服务费用中扣减。通过加强监督及费用拨付管理,可有效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质量。
记者问:《办法》施行后,你认为对市区小区及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有所改善吗?这是居民的期待。
答:针对市区小区目前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状和原因,说明《办法》出台和施行非常必要和及时,对改善小区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对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建设幸福滨海新茂名有重要作用。当然,《办法》的施行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体现“茂名是我家,环境卫生靠大家”的精神。我相信,通过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我市城市小区及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将实现质的飞跃。
记者问:如何使居民了解《办法》,使《办法》深入民心?
答:我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办法》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我们组织宣传车队,在市区大街小巷巡游宣传;印制宣传单张派发。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播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制作专题报道,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在茂名日报刊登,确保《办法》的精神深入民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