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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由于所讲情况不是很详细,因此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一是年龄是否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55周岁。二是现在的缴费年限累计是否满15年。
其次要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如果户口在茂名,且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以上,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在茂名申领养老金。如果户口在省外(如海南),且在茂名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的地方再申领养老金,或按其他政策规定的待遇领取地。
按上述原则,如果目前已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且可在茂名申领养老金的,有两个方案供选择:
方案一:可以先申请养老金,按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先行领取养老金。待海南的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并转回茂名合并后再申请养老金重核,重核后按新的标准领取养老金。但海南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前的差额不予补发。
方案二:可以等海南养老保险关系理顺后并转回茂名合并后再申领取养老金,但按现行政策海南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前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按以上方案,你可提前两个月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属市直参保的可直接到市油城七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5号窗口索取资料进行申办。
对上述问题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核发科,电话:0668-2281435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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