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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高州法院向各大媒体通报“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情况。据悉,高州法院正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提高“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结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让“老赖”无法可赖。
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活动的蓬勃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现持续上升趋势。2015年1月—2017年3月,高州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1245件,结案966件,执行到位标的1.3亿多元,同比分别增长156.70%、165.38 %和101.8%;受理案件数、结案数、执行到位标的分别占同期执行案件总数的39.67%、39.64%和52.76%。
有效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债权,加大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高州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第一阶段为排查摸底阶段,自3月1日起至3月10日止,主要是对全院“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进行摸底梳理,分类做出台账,统一整理汇总;第二阶段为信用惩戒阶段,自3月11日起至3月20日止,在高州电视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各镇街以电台、网络、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对有财产类案件加快评估、拍卖,争取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第三阶段为集中执行阶段,自3月21日起至5月20日止,确定每周星期四、星期五为集中执行期间,对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以及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一步,高州法院将把执行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执行团队,突出执行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国土、房产、工商、车管等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义务和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均依职权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施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债务的“老赖”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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