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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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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定了!油价或将大幅下调

    @广大司机朋友油价要降啦预测下跌幅度还不小呢新一轮油价调整时间为3月31日24时 就在周五晚2023年国内成品油零售价第7轮调价,将于明晚(3月31日24时)开启,预测油价大几率迎来今年的“第3次”下调,或为年内最大跌幅。3月30日,第9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变化率为-7.95%,预计汽柴油下调340元/吨,折算为0.26-0.29元/升,加满50升将节省13-14.5元,调价窗口3月31日24时。【国际油价消息】国际油价29日下跌。截至当天收盘,纽约商品交易所5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下跌0.23美元,收于每桶72.97美元,跌幅为0.31%;5月份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下跌0.37美元,收于每桶78.28美元,跌幅为0.47%。■当前预测仅供参考,具体油价调整情况以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为准。来源:在电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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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边这样停车,希望大家都可以做一个文明市民!

    路边这样停车,希望大家都可以做一个文明市民!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30330221538front1_1_3369967_llv3fP4vcpYlBZ36o0blTVstO-Kl_with_logo.mp4?232[/qf_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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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高院已立案,高州村民叶某清果树可望保下

    高州市东岸镇横山大箩村的村民叶某清,做梦也想不到家里从父母那代栽种下来28年的果树林会被高州法官判斩树还地,同村村民任某兴家建房谋地。 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17ad05328cf743ca9f392a1d505eda3a~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80787999&x-signature=O4qayaaIgaRQxNzkJj60qRIWKMQ%3D 村民任某兴兄弟与叶某清家是媒人亲戚关系,两家人的地块相邻,任家种沉香,叶家种荔枝果木,界至清淅。叶全清父母在世时风平浪静,没有任何纷争,待其父母一去世,任某兴兄弟立马跳出来说那块地是他家的,于2021年把叶某清给告了法庭,其目的就是想占叶某清家的地来建房。村委会、族老都出来为叶某清做证,但是不被高州法院大井法庭法官采纳,一审在土地权属存在争议、超过诉讼时效长达40年的情况下作出枉法判决,案号:(2021)粤 0981 民初2764 号,判决将叶家果树及铁皮屋拆除,还地给任某兴。 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qvj2lq49k0/1fe5fa0cc141452a828f8f9b0b785565~noop.image?_iz=58558&from=article.pc_detail&x-expires=1680787999&x-signature=LP4WEdV5DtgOhbp84dtZGkr4XM4%3D 叶某清不服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居然也维持原判。目前,任某兴已申请强制执行,叶某清及兄弟再次提交异议申请,同时,省高院已立案受理现审申请,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叶某清的房屋及果树有望保下。 事情原委:1982年分田到户,村集体将涉案的土地作为自留山分配给叶某志户经营,1995 年,父母亲及子女叶某清、叶某广、叶某强、叶某权,在此土地改种成荔枝树25棵及菠萝树、龙眼树、蕉树等果树,2018 年在涉案地上搭建铁皮屋一间。有村民出具的《关于任某兴、任某贵与叶某清横岭山界纠纷的证明书》证实,东岸镇横山村大箩经济合作社加盖公章相互引证叶某志、谢儒芳从1980年至今43年的经营收益事实。近三十年来,该土地没有任何纷争。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1、1980年,叶家依法取得涉案土地的经营、使用、收益权至今,这是村民众所周知的事实。2、执行移除标的物荔枝树,属于叶某志、谢儒芳夫妻的遗产财产,是其子女共同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3、荔枝树从1995年种植至今28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须去函林业部门获批准,否则就是违法执行。4、判决迁移荔枝树尚未经评估打价,依情依理依法不符。5、任某兴、任某贵持1982年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的四至没有包罩到叶家的开荒地,法院认定其界至、面积错误,错误的证据不能采纳作判决的依据。6、法律规定,超过二十年的民事纠纷,属于超诉讼时效,诉求不能支持,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是法官是否财迷心窍为他人建房谋地?这种谋地行为相信高院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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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想到名创优品也熬不下去了!

    刚刚逛印象汇,才发现名创优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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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州市“罗州街”升级改造来了!总投资1.5亿

    项目名称:化州市罗州街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所在地: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民主路、陵园路、鼓楼路 项目总投资:15184.43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步行街地面及照明改造工程、步行街立面及屋面改造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智慧街区设施工程、管线改造工程、新增两个标志性牌坊(街头街尾)、移动商铺73个、户外监控点23个、露天舞台一处、导视系统5套、景观小品、文化节垃圾桶60个、夜光街市3处、招牌更换及相配套的照明改造工程、管线改造工程、消防设备等。 建设单位: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备案机关: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东华能源老总过来给大家指点迷津了?

    茂名稳了呀?阿三这下夹着尾巴,灰溜溜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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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宜:关于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遏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态势,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死亡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即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 整治重点各类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二)驾驶人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三)违法超员、载人的;(四)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六)违法加装遮阳伞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的;(七)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九)其它有关违法行为。二、处罚标准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存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三)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罚款200元;违法载人的,罚款100元。(四)驾驶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暂扣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后予以放行;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元。(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六)违法加装遮阳伞的,收缴加装的非法设施,罚款200元。(七)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20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三、驾驶人涉及的行业、部门处理办法1.违法行为人涉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2.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由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等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除依法处罚外,将抄告所属单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特此通告! 信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3月30日 来源:信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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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垌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耕地撂荒和控制耕地种植用途的通告

    金垌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耕地撂荒和控制 耕地种植用途的通告 金垌镇的广大群众朋友们:耕地是粮食的命脉,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就加强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用途管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耕地既要保数量、又要保质量。我镇耕地数量少,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防止耕地撂荒、控制耕地种植用途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的依据(一)《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第二款: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四)《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撂荒。撂荒耕地的,发包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农作物种植周期催告其限期恢复耕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恢复耕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不改变原土地承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将撂荒耕地交由他人代耕或者组织代耕,或者通过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托管服务等方式恢复耕种。(五)《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3〕3号)规定,撂荒耕地两年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二、严格控制耕地种植用途,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的依据(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二)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它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应重点用于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已租用且已经造林的耕地,以及已经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苗木生产经营的单位,要逐步有序退出已租用造林或育苗的耕地。(四)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办〔2021〕11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朋友们,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保证。让我们切实履行维护耕地种粮属性的义务,共同守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千方百计搞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不误农时,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种满种足责任田,管护好“口粮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信宜市金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1日来源:信宜市金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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