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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待春暖花开时

    广东部分城市已解封公园,撤销道路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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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医疗队在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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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7
  • 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前,广东印发《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评估依据。 主要目标:按照“做好一个摸清”“确保两个目标”思路,进一步强基础、稳质量、促管控、严考核,持续推进全省净土保卫战。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我省地下水质量78个考核点位中,极差比例控制在2.6%左右。 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成果应用 (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2020年8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审核与入库;10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完成成果集成报省生态环境厅;12月底前,完成全省调查成果集成,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2020年底前,完成约80个重点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广州、佛山市试点开展村镇工业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选择1-2个典型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针对调查发现可能存在风险的在产企业,督促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针对调查发现的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三)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各地级以上市确定并公布2020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等有关要求。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2020年底前,2017-2019年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至少开展一轮自行监测和周边监测。(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深入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动态完善清单。继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0年底前完成清单内57家企业整治。持续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参与) (五)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深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整治清单还未编制方案的44个堆存场所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备案,所有堆存场所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各地级以上市要逐项核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情况,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核查结果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逐步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核工业地质局参与) (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2020年底,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60%,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60%。继续推进惠东、阳西等2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扶持韶关、惠州和湛江等市建设示范县,2020年底前,全省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2020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供销社等参与) (七)减少生活污染。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施滚动销号制度。完成整治的要划定管控范围,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避免产生新的污染和安全隐患。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新增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年处置能力6万吨,2020年底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参与) 三、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八)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农用地详查成果,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各地级以上市于2020年6月底前(试点县2020年3月底前)完成划定,成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于2020年底前完成,成果报省政府审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参与) (九)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依据农用地详查成果,对各地级以上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目标任务调整。按照“先排除、后治理”的思路,继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区域排查登记和必要的加密调查。针对安全利用类水稻超标区,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进行治理或管控,确保水稻达标生产;针对严格管控类水稻超标区,结合本地农产品产业优势、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等项目,推动种植结构向重金属低累积或非食用农产品调整。到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面积不低于325万亩。(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等参与)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十)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2020年底前,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要注意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影响周边敏感人群,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十一)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建立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和完善建设用地在规划许可、土地流转、治理修复、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2020年9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对2016年以来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规范建设用地有关报告评审。修改完善省级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评审程序;构建全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制定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审查要点;制定从业单位管理办法,定期公布各级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年度至少公布一次;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确保评审科学客观公正。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评审技术规范。(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负责)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十三)强化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立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状况。2020年底前,保护区水质监测全覆盖,每季度监测一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参与) (十四)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出台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各地于2020年9月底出台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构建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框架,推进数据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十五)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推进城市和农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有关标准完成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实施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因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封井回填,对已经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和修复。(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十六)推进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对标国家和省对先行区建设有关要求,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构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考核体系,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评估,为全省考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成“粤北韶关土壤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基地(一期)”建设,建立耕地和矿山技术产品验证评估成果。围绕“三矿两厂”及其影响区域,以矿山、地块、耕地为重点,提炼形成“酸性矿山生态修复”、“暂不开发地块整治”和“复合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题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经验。(韶关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参与) (十七)持续推进省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纳入省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的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5市,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主义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开展一项以上“出新出彩”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示范工程。同时,探索建立建设用地规划、用地预审、出让等环节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介入机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核算方法,地块环境调查监督性监测措施等,上述地市力争在2020年底前出台一项及以上有关政策及技术规范文件。(有关地市人民政府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十八)推进项目储备库动态更新。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调查与评估、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能力建设等方面,申报项目入库储备,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只支持储备库内项目。依托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各地级以上市按月报送项目储备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参与) (十九)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运行生态环境部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完成2019年省级网、2020年国家网例行监测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入库。建设广东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监测与重金属溯源重点实验室,研究制定土壤污染物溯源方法。继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试点监测,完成78个地下水质量点位监测与评价。(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地质局等参与) (二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讲、解读和执行落实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围绕政策解读、风险防控与对应、企业及公众责任、案例警示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020年,全省编发相关专题(栏)报道30余篇、公益宣传册1000余套、户外公益广告30余条,树立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将土壤环境内容作为相关培训的重要内容,2020年至少开展一次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科协等参与) 八、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 (二十一)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2020年底前完成,评估的主要结果向社会公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二十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综合评估。2020年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年,依据国家牵头单位负责制原则,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对全省本系统“十三五”期间土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土壤污染防治综合评估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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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定点收治医院已调剂使用“肺炎1号方”超6000包

    权威数据 截至2月19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32例。19日当天全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东莞市1例。新增出院48例,累计出院619例。新增出院病例中,5例为重型病例治愈出院,其他为普通型或者轻型治愈出院。另有疑似病例1例。有2172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中,深圳市416例、广州市339例、珠海市98例、东莞市92例、佛山市84例、中山市66例、惠州市62例、汕头市25例、江门市23例、湛江市22例、肇庆市18例、梅州市16例、茂名市14例、阳江市13例、清远市12例、韶关市10例、揭阳市8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4例。男性656例,女性676例,年龄介于2月龄-90岁之间。 截至2月19日24时,在院的708例确诊病例中,轻型62例,普通型579例,重型39例,危重型28例。累计死亡5例。 广东防控举措 全省定点收治医院已调剂使用“肺炎1号方”超6000包 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积极主动上门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节后复产“六个一”措施落实到位 广东1513名“双百”社工成生力军在全省402个站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广东民营企业、商协会等为抗击疫情捐款已达42.1亿元 广财大将补助患病学生家庭最高4000元,留鄂困难生500元 广东加大省际劳务合作力度,确保天天有专车(列)返岗,19日返粤专列接回756人返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 地市动态 广州:广州中医专家今赴武汉,将开展国家局新冠肺炎临床研究;受疫情影响人员可延长公积金还款期;“穗康”口罩摇号试运行三天共29万人中签,药店扩容至近200家;广州公交集团推出复工复产出行专线,提供“一人一座、一站式直达”的定制出行;越秀区某个医学集中观察点,为密切接触者们提供机器人送饭、24小时心理医生在线服务等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烦躁;出动民兵骨干1.2万人次,奋战疫情防控第一线;番禺各大产业园区助力复工复产,减免租金3000万;广州海关首创卫生检疫新模式,五大区域之间严格实行正向流动、反向消毒; 深圳:50万只口罩将于本周末投放深圳市场,市民可通过抽签购买;深圳部分防疫检查点设置“绿码通道”,首批符合条件的车辆约33万辆可免检通行;南科大自主研发防止护目镜起雾且可消毒的湿巾, 6000张将送往深圳战疫主战场; 福田区推出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标准化手册;龙华法院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审结; 珠海: 内地赴澳门人员须在珠海指定地点观察14天 佛山:南海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最高2000万的专项贴息扶持资金;逾6000家餐饮单位复工复产,开展“预约式”集体送餐服务;检察机关起诉的首宗涉疫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一年六个月;各级人社部门将协调多次专车专列将异地务工人员从省内外接回佛山返岗复工,65%规上企业已复工 东莞:市交通部门发布《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引》;全市284个在建重大项目中,已复工51个,复工率达到18.0%;麻涌已有922家企业复工复产,复工率和返岗率均位居全市第一;虎门已有2072家企业复工复产;清溪警方率先启用5G热成像体温筛查系统 肇庆:怀集一企业专为怀集县8名支援湖北医疗队员破例五折售房 江门:农业经营主体复工率达90%以上,生猪屠宰企业全复工 湛江: 法院出台18条举措助力企业战疫情渡难关 中山:中山复工外贸企业828家、复工外商投资企业301家;三乡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00人的企业复工指导组,分别到各企业进行复工指导和服务; 汕头:潮南区捐赠保暖内衣6300套驰援武汉 惠州:惠州倡议企业协商调薪轮休,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市社保局启用手机端网上预约平台;“龙门战疫”服务平台上线,市民通过小程序即可准确掌握疫情信息 韶关: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翁源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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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工复产」防疫春耕两不误,茂名已春种农作物面积29.9万亩

    农时不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茂名全市各地备耕春耕忙不停,全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两不误。 连日来,茂名市农业农村局打出系列组合拳,为春耕备耕护航。20日,记者从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茂名全市春种农作物计划面积约266万亩,同比增6%。至目前为止,已春种农作物面积29.9万亩,其中粮食1.5万亩、花生12.6万亩、蔬菜12.6万亩,其他2.83万亩。 http://pic-app.gdmm.com/20200220_3293534_1582208886566.jpg 茂名各地春耕全面展开 连日来,茂名各地纷纷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到户,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指导,确保防控疫情的同时不耽误春耕备耕。在茂南区公馆镇,乌石垌村的花生地里已经铺上了地膜、种下了花生。农户在地里正忙着除草等田间管理,并憧憬着未来的收获时节。 “会根据市场调整种植结构。”茂南区公馆镇镇委委员刘进林告诉记者,在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中,当地各村都有各自的特色农业产品。但在疫情影响下,为确保民生需求和根据市场提升种植户收入,正在发动群众与合作社、专业户等转产蔬菜。 据悉,茂名针对疫情期间对“菜篮子”产品的供应需求情况,引导农民调整蔬菜种植结构,适当扩大种植面积,指导蔬菜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播种生长周期短、上市速度快的速生叶菜品种,合理安排播种期和早、中、迟熟品种合理搭配,调节上市时间,错峰上市,确保“菜篮子”稳定供应。 据初步统计,今年茂名春种农作物计划面积约266万亩,同比增6%,其中粮食约162万亩,花生约44万亩,蔬菜约43万亩,甘蔗约10万亩,其它作物约7万亩。各地春耕春种已逐步开展,茂名全市已春种农作物面积29.9万亩,其中粮食1.5万亩、花生12.6万亩、蔬菜12.6万亩;其他2.83万亩。已育秧面积3.3万亩。随着气温回暖,农民抢抓农时,春种农作物及育秧面积将逐步增加。 在农资市场管理方面,茂名加强春耕所需农资调度,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春耕农资的调运储备工作。据初步调查统计,春耕所需水稻种子约230万公斤、化肥13万吨、农药2800吨。目前,全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货源已组织到位。 春耕期间,茂名组织力量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等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哄抬物价和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春耕生产安全。 据悉,目前,茂名已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455家,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高州市农机公司近期也派出农机技术员110多人次到乡村开展上门免费维修服务。化州市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春节前就备足了水稻插秧机、稻谷烘干机、拖拉机、耕整机、柴油机、汽油机、水泵等农机具800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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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茂名:18万口罩善款竟被赌光?警方“怒破”诈骗案

    本该用于购买口罩送往红十字会和政府抗疫一线的18万元货款,竟被朋友骗去用作参与网络赌博!“这样的朋友真不靠谱!”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青福派出所民警接到这样一宗警情后,愤然拍案说。 2020年2月12日12时许,青福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冼女士报警称,其于2月7号向口罩中间商李某贺支付了18万元口罩货款,但至今未收到口罩,而且李某贺一推再推,甚至玩起了“失踪”。民警结合疫情期间口罩款被诈骗案件相对高发的态势进行研判后认为,李某贺有涉嫌诈骗口罩款的重大嫌疑。为防止李某贺携款外逃,青福派出所立即部署侦查,很快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贺。然而,当民警要求李某贺交代18万口罩货款下落时,李某贺竟说钱没了。 原来,李某贺称自己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口罩的货源后,便想到自己以做中间商的形式对外销售口罩,从而赚取差价。之后,李某贺通过朋友介绍得知冼女士需要购买大量口罩,便主动联系冼女士,并谎称自己是冼女士之前购买的口罩货源供货商,骗取了冼女士对其的信任。善良的冼女士近期欲购买一批口罩准备捐赠给当地红十字会和政府抗疫一线工作人员,于是便向李某贺支付了18万的货款。但由于李某贺此前没有核实清楚供货商的货源数量,也未曾支付定金,因此最终李某贺没有拿到口罩货源。 此时,本该将18万元货款退还冼女士的李某贺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钱全部用于参与网络赌博,掉入“赌窟”的他先后输掉了包括自己的积蓄在内共计50余万元。眼看就要东窗事发,李某贺又编造各种谎言继续搪塞躲避冼女士,陆陆续续退还冼女士4.5万元后便玩起了“失踪”。 然而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目前,李某贺因涉嫌诈骗罪以及参与涉嫌网络赌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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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交警全力做好节后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全省交警部门发出《关于全力做好节后高速公路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力以赴,确保农民工返岗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疫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包车50%客座率,落实执行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配足客运车辆驾驶人员,杜绝乘客不系安全带、车辆超速、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加强道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对于屏蔽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故意损坏监控设备行为以及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车辆,一律停运;对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没有按照规定配备2名及以上驾驶员的,责令驾驶员停车休息。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安排警力,加大高速公路路面检查执法和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好高速公路夜间和雨天气“降速、控距、亮尾”措施。 进入疫情防控期以来,广东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畅通并重,在全省256个省际联合检疫检查站累计投入警力5.5万人次,实行24小时查控勤务,检查入粤车辆287.9万辆次,检测司乘人员及乘客体温797.4万人次,转送疑似人员至医疗机构3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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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能的线友!茂名有人做农村建房设计的吗?

    请问各位大神,茂名有人做农村建房设计的吗? (原标题:农村建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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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战“疫”!电白检察又提前介入5起涉疫刑事案件!

    全民战“疫” “疫”无反顾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近日依法对电白地区公安机关侦办的5起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 涉嫌口罩诈骗类 “罩”骗如今全国上下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关键时期,却有不法分子瞄准了“一罩难求”的“商机”,假借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意图牟取不义之财。 ● 案件一 2020年2月7日,被害人黄某某向电城派出所报警称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网友(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后向该网友陈某某以3000元的价格购买1000个口罩,陈某某收到被害人黄某某购买口罩钱款后将其拉黑。 ● 案件二 2020年2月12日,电城派出所接被害人报警称,2月11日其在微信认识的一名网友(犯罪嫌疑人丁某)有出售口罩的消息,经微信转账6000元给该网友丁某后被对方拉黑。 检察利剑出鞘 2月12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智颖从其挂点监督的电城派出所了解到上述两个案件后,第一时间带领检察官助理李竞一行深入电城派出所,对该案提前介入,及时向办案民警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在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后,认为案件确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符合立案条件,建议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就进一步搜集证据的方向以及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加大警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悉,公安机关已于2月13日、2月17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和丁某抓获归案,其二人均已被刑事拘留。电白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此案办理情况。 ● 案件三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通过在快手APP上发布广告谎称有口罩出售,吸引被害人添加其微信购买口罩。黄某某收款后随即将被害人删除好友。2月16日17时许,龙山派出所迅速在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镇盐井头南村抓获黄某某,缴获其作案手机1台,已初步侦查掌握黄某某诈骗三名被害人共计3100元。目前黄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检察利剑出鞘 获悉该案后,电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车振宇于2月17日带领检察官助理李竞等人赴滨海新区分局龙山派出所对该案进行提前介入,听取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侦破过程、作案手法、目前证据收集等情况。随后,车振宇一行与办案民警共同研判案情,主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对该案后续侦查方向提出了具体侦查意见和建议。2月18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电白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电白区检察院当天迅速对黄某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案件四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称有口罩出售,骗取被害人钱款后用于赌博。目前已初步侦查掌握李某某共诈骗4名被害人钱款约40余万元。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检察利剑出鞘 电白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高伟从其挂点监督的青福派出所了解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带领检察官助理到青福派出所,对该案开展提前介入,并在听取办案民警汇报案情和磋商讨论后,对后续侦查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要注重收集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主观诈骗故意,精准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二是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三是既要加快侦查取证速度,也要将案卷材料做细做实。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类 ●案件五 近日,网络广泛流传一则实名举报信引发舆论热议。该举报信指出,南头村委会及电城镇政府疏于管理防范武汉返乡人员潘某,放任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潘某的家人在市场卖蚝。后电城镇政府对该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及时作了回应。 检察利剑出鞘 2月13日,电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车振宇一行到电城派出所,通过了解潘某从武汉返乡后村委会对其采取的防控措施,以及被确诊后与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控情况等方面,调查“电城实名举报事件”的真实情况。经走访调查后,建议电城派出所对本次事件中新型冠状病毒确诊者潘某展开初查,查明潘某是否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立案条件,以便及时回应群众的热切要求,消除人民群众的疑惑,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该所表示,将结合以上建议认真开展初查工作,全面收集证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回应群众的热切要求。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跟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在全民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检察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电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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