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见证者,不是信访人。为什么不是信访人?因为信访人指望解决问题,我只指望看戏。两年了,戏台子搭得越来越稳。
今天,我的信访记录编号正式更新到107号。没错,第107份官方流转记录。收到的是高州市复查办对我1月26日投诉的回复(原投诉编号:WT4400002026013052307)。看完这份回复,我必须承认:高州市复查办在“程序空转”这项技能上,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是他们送给我的第14次程序空转,值得开一瓶可乐庆祝。
先汇报一下我的“战绩”:维权两年,持有上百份官方文件,仅泗水镇政府就出具了23份受理告知书,平均每个月收到十几份官方文书。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跟政府部门搞笔友联谊——你来我往,从不间断。只可惜内容永远是新瓶装旧酒:只受理不查处、只转办不解决、只答复不落实。
好,说回本次回复。我投诉了三个问题,他们用“三不”神功一一化解:
第一招:实体问题?请施主走别路。
我问:“村务到底有没有造假?干部到底有没有违法?”这是信访复查的核心吧?结果回复说:“已指引其他途径。”翻译成人话就是: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但我偏不回答,你去隔壁窗口排队。这就好比你去医院挂专家号,专家说:“你头疼啊?出门左转是药店。”那我要你专家干嘛?《信访工作条例》白纸黑字写着复查机关要判断原处理意见是否正确,他们倒好,直接把自己变成“导诊台”。
第二招:程序欺诈?我聋了。
我拿出铁证:2025年10月20日,高州市复查办先出具《高信告〔2025〕1号》,结论是“无违法”;10月21日才补了一份《受理告知书》——先判后审,程序倒着走,这是教科书级别的程序欺诈。结果这次回复呢?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就扔下一句“可向茂名市提出”。相当于你抓到同桌考试作弊,老师说:“你去校长室反映。”然后继续让他抄。回避问题也是一种态度,我懂了。
第三招:刑事线索?请举报人自己举报自己。
我举报高州市公安局涉嫌伪造公文。回复说:“向公安部门提供。”我没看错吧?被举报人就是公安,你让我去公安举报公安?这好比让猪去监督屠宰场,让狐狸去看守鸡窝。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该转送纪检监察机关。他们偏不,非要让我去敲被举报人的门,还指望人家说“谢谢,我查我自己”?
看完这份回复,我甚至有点佩服。他们发明了一种信访永动机:举报受理回复再举报,不需要解决任何问题,就能源源不断地消耗纸张、电费和公务员的工时。国家资源嘛,反正不心疼。
我不生气,真的不生气。我就是个见证者,负责记录。两年、上百份文件、泗水镇政府23份告知书、现107号信访记录、高州市复查办14次程序空转——这些数字会说话。
我已经向上级举报,不求他们真追责,只求第108号信访记录早点来,我好继续晒。
信访见证人:第107号:第14次空转永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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